本帖最后由 花土 于 2018-8-7 16:41 编辑
很像田纳西的风
他不断向过路人摘下草帽 他的甜瓜上 盖有墨绿的叶子。很像田纳西的风 从上面拂过。身后的女人在缝另一只草帽 几只蜜蜂在她的发髻上绕来 绕去
公路上走来几个戴草帽的人 一个把草帽压的很低 脚下的石子像电影里的声音 另一个用铐住的双手 旋转一顶有蝴蝶结的草帽
走在最后的那个人摘下草帽 对树林中的女人唱道:“某一天,就像 人群不断的走过一样 我们相爱了 ”
2013.5
之前跟丫头说过一句话,我说,对大叔哥的新鲜感,仅限于四五年前。 新鲜感,是个好东西,食物风景,包括诗歌和人等等,新鲜很重要,再好的东西,吃多了看多了,便不新鲜了。这不是说东西不好了,而是审美疲劳了。王小妮选大叔哥的诗,有没有“新鲜感”在作祟,这个因素我觉得可能会有的。这样说和大叔哥的诗无关。 诗,可以算一门语言艺术吧,艺术的价值在于突破,创新,在于与众不同不能复制。突破创新是相对于传统而言,与众不同不能复制,是对个人而言。中国诗歌有悠久的历史,树大根深叶茂,而且它还在不断开枝散叶。 纵观整个中国诗坛,大叔哥无疑是独树一帜的,他的诗看着不像一个老男人写的,至于像什么人写的,我说不好,虽然认识近十年了,人没见过,不了解他的历史,以及其他种种。最熟悉的就是诗了,扒皮化灰都认得。 熟悉了,便不新鲜了,要让我说点什么,其实还不如刚认识时更有感觉。那种新鲜感会激活很多东西,沉睡的,边沿的,遥远的,种种,一读起,千层浪涌。熟了,就知道套路,套路一出,连以前那点新鲜感,美感好感也一并坏菜了。 艺术的价值在于突破创新,更在于不可复制,当诗歌写作套路化之后,必不可免就自己复制自己,然后就是批量生产,艺术也就死掉了。我说没新鲜感了,正是为这一点而言。 练笔如果有强化思维作用的话,我觉得大叔哥练的够多了,当然这不是反对继续练笔,我反对的是作坊化批量生产诗歌,这是有百害无一利的。文字不能纠正思维,生活,阅历,才能让思维产生变化。非洲大草原上捕捉猎物的豹子才是豹子,养在笼子里的豹子不是豹子,诗歌也一样,诗歌要抒情,要赞美生活,要及物。不管我们是不是在写史,也要赋予诗以史的地位,而且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像大叔哥这样一位诗人。 《很像田纳西的风》,这首诗可以复制吗?我觉得不太可能,至少大叔哥不会两次引用后面的歌词,但他很可能会两次写“他的甜瓜上盖有墨绿的叶子,很像田纳西的风”。 大叔哥在研究什么,我觉得他自己未必真正明白,他在研究立体,研究能指,研究张力,研究结构,研究打开和闭合,等等,但我不知道大叔哥想过没有,这里面很多东西都需要依赖修辞才能得以实现。 诗歌写作修辞化,就是修辞凌驾于语言之上,换句话说,修辞就是诗歌。这是诗歌写作套路化作坊化的开始,诗生于修辞死于修辞。对以上种种诗歌技巧加以研究的结果,就是透支修辞掏空情感。当然也可以空前绝后,五百年之后仍然可以遥遥领先。但这是对才华的浪费,因为五百年后人们很可能会说,看,这个诗人很能想。 诗歌方法的争论,论来论去,论到后面就是诗观,人生价值观的争论,我们似乎没有必要论那么深入。 《很像田纳西的风》,大概读过的人都会喜欢吧,因为诗本身自带新鲜感,而且抒情味非常浓,我们都不需要去田纳西,不需要学唱那首歌,也可以领略到诗歌叙述的魅惑,就我个人而言,喜欢修辞,更喜欢轻微的修辞,更更喜欢不动声色的修辞,因为这才是修辞技术。当然,如果你不用修辞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那就更好了。这才能体现你对母语的驾驭能力嘛。
2018/08/07/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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