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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姐姐 发表于 2017-7-6 17:56 沦为聆听者。 亲人好!
快快. 发表于 2017-7-7 08:08 二叔龙虾是餐桌上的美味,普通老百姓吃不起。
渔郎 发表于 2017-7-7 11:41 我请你吃,大不了把身边的车卖了,虽然不知道车主是谁
快快. 发表于 2017-7-7 14:03 二叔身边的车有可能是马总的,让我想象一下那个龙虾得有多大。
渔郎 发表于 2017-7-7 14:19 小于5斤的不吃
渔郎 发表于 2017-7-9 23:15 记得我吃过一只爪子有5斤的龙虾王。壳太硬,用18磅大锤砸开的
快快. 发表于 2017-7-9 23:46 二叔啊,你一个龙虾的大螯,吃的全是人民币啊,够我吃一年小龙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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