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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记忆中的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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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许多年,朋友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保留下来的,也已廖廖。偶有翻动积满灰尘的旧物,才会想起她们。大多已模糊了,但总有一个是萦怀的并且是挥之不去的。

                          一
    豆豆是我初中时的同学。不高的个子,大大的眼睛,调皮的眼神,放在一起竟是惊人的和谐。于是她便有了这个让人感到很乖巧的呢称。
    当时我刚刚转学到矿中,对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老师和同学都是新的。这里没有了定远一中的刻板,所有的课都是在一种很轻松的环境下进行的。对于我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我仍保持着以前的习惯。晚睡早起,我并未觉出有什么不好。
    开学的第三天,我认识了萝卜,并且很快形影不离。萝卜在班里人缘极好,每天一下课同学们都“萝卜萝卜”的喊他。我正是通过他开始认识这个班的,然后我便和很多人都认识了,大头,白菜,张杰,孙颖,还有豆豆。豆豆最初给我的印象并不怎么深刻,只是觉得她年龄很小,一脸的孩子气。
    在农村待久了,一下子把自己放在这样的环境中,总觉得什么都不如别人。其实我只在农村上了两年学,从九四年到九六年,正当年少,对一切新鲜事物都会产生浓厚兴趣的时候,可父母却把我送到了大别山的腹地,定远,一个闭塞的小山村。它只有一条公路与外界联系,大多家庭都有电视,14寸黑白的,里面只有周边几个县乡的电视台,永远都是关于粮食农药饲料的广告和一些港台的电视剧。正当我的同龄人沉浸在互联网上泡在书店接受这个世界时,我在农村只学会了纯朴。一直到后来我才愈加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式的纯朴大约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收获了,可当时我并不这么认为。
    我开始大量“借鉴”他们,突出地表现在写作文上。虽然在农村上学时,我的作文被公认是班里最好的,可我还是彻底否定了自己。每次作文发下时我都到处借阅,大量摘抄。随着时间的推移,摘抄的大多内容我都无法记起,但有一段至今记忆犹新,那是出自豆豆的作文。当时的作文题是《小马过河的启示》,豆豆作文的结尾是这样的“……遇到困难畏缩不前,不敢面对困难,那么它就吃不到新鲜的草,欣赏不到对岸优美的景色,这岂不太可惜了!”几年以后,我从笔记中找到这段话。这是箴言,我告诉自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的自信也开始回升,当确信他们不过如此以后,我在班里搞了一个文学社:泛青。之前我在农村一直没组织起来,并不是没人喜欢,而是那儿的孩子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考学或是种地。谁都不愿意拿自己的未来儿戏,学校里没有文学生长的土壤。现在不一样,这里是城市,在没有参加工作之前,人们手中有的就是时间!我基本没费什么力气便把文学社办起来了。
    当时我是社长,于是在任何时候都似乎是权威。她们交上来的作品--无论我是否看得懂--我都有绝对的修改权。那段时间,我们没有发表过一篇作品,不过大家都沉浸在一种融洽的气氛中,下课时聚在一起游戏,放学时一道回家,每次都十几个人统一行动,就当时来说叫做蔚为壮观。很酷。
    直到文学社解散时,大家也没拿出什么好的作品,仅几篇只能被称之为作文的文章和若干读起来很顺口的诗歌。在这几篇作文中,就有豆豆的一篇,叫做《报复》。
    这篇作文说的是一个叫赵斐强的很调皮的初中生,被张老师批评后用放老师自行车车气,往教桌里放死老鼠,写恐吓信等办法"整"张老师,最后被张老师温和地“批”了一顿,感动了,于是决定以后要做一个乖学生。故事中的情节基本上都是虚构。我让萝卜抄了五份,我很想让它发表。
    后来因为文学社的解散,这事搁浅了。我手中没有原稿。几年后从萝卜那里发现了他工整抄录的那五份《报复》,感到自己以前很好笑,当时自己的东西都没有办法发表,还信誓旦旦要帮别人发表作文。不过有时我倒挺留恋那一段日子里我的年少无知,就像是一张洁白的纸,因为不懂,才什么都敢做,并且是信心十足。长大以后,做事常常思前顾后,患得患失,结果很多其实很容易实现的想法在自己内心的斗争中被先毙掉了,从这方面讲,我宁愿自己是一个总也长不大的莽撞少年。
    快乐总是转瞬即逝的,无忧无虑的初中生活很快过去了,我们都站在了毕业的边缘。我能感觉到同学们情绪都不高,毕竟,三年不知愁的时光就要结束了。我知道有很多人偷偷地哭过,但该来的还是会来的,我们无法抗拒。班里很快地风行起留言册,好朋友之间聚在一起照相,“恋人”们频繁地约会,没人说得清这一切是为什么,但大家似乎都在拼命地挽留什么。
    我能准确地看到留言中长时间停顿的地方。这不是卖弄,是共鸣。留言册再次回到我手中时,已经有同学离开了,那时我们都毕业了,学校只留下一部分“尖子生”备考中招。我的留言册被写得满满的,封面有些脏了,那是辗转经过了几十双手的。我逐页翻过,一张张熟悉的笑脸浮现眼前。其中少数几个,现在还和我一起在教室中,但是大部分都已经不在一起了。
    最后一页,是豆豆的留言:
      强:
          我们都是一只快出笼的鸟,都将要向社会挑战。我在
      在这里祝你成功,要让社会向你低头,不要做社会的奴隶,
      要胜过强者。
                                         赵
    在“性格”一栏她写的是:好动。在“籍贯”下面是:新蔡县。我从来都没有感觉出她的好动,我印象中的豆豆一直都是文文静静的。也许豆豆所说的好动是指她的眼睛,因为她长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嘛!呵呵。
    文静的豆豆不会知道我会拿着“新蔡县”在大学校园里“招摇撞骗”,以至于班里几名从驻马店来的同学把我引以为老乡,甚至拉我参加驻马店的老乡聚会。唉,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了。
    其实,在我生活中变得特别起来的东西,都有它深层的原因,只是没人理解罢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和豆豆在初中毕业时的一张合影,虽几经周折却完好的保存下来了。这是对一段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的记念。
    就留作记念吧,以后的路还很长,谁都无法预知自己的航向。

                             二
    可能男孩子都不会太注重自己的生日吧,有时甚至根本就把它怱略掉了。记得他们生日的,除了父母,大概还会有朋友,和恋人。
    在我记忆中好像没怎么为自己过过生日,有时都过了几天了,才想起自己有生日没过。这些年不断地转学,仅上到中学就换过四所学校,有的跨度很大,总有四五百公里吧,我很少交到朋友,相处的太短了,一旦分开就可能是永远不会再见面了。没有朋友,当然就不会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了,所以每次有过生日,就会非常高兴,很久都会沉浸在快乐中。
    一九九七年。我对这一年记忆犹新并不是因为在这一年香港回归,而是我在这一年过生日了,有好多人为我,准确的说应该是为我们庆祝生日。
    当时是初二下学期,大家在一起已经非常熟悉了,我也有了不少要好的朋友。按照惯例,每当朋友中有女孩子过生日,都要庆祝一下的。四月末,豆豆过生日,约好了在萝卜家为她过生日。我当然赞成了,跑前跑后,为这次聚会准备,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去订了一只蛋糕,帮萝卜买了一份礼物,然后我自己也挑了一份,整个的准备工作也就这些事情。
    上午十点多,为豆豆庆祝生日的同学陆续到了萝卜家,有安灵利、王雅君、卢玮、常绍芳、杨玉珠,加上萝卜和我,共有七人。今天的主角,豆豆,还没有出现,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在我们看来,这种场面已经非常隆重了,七个人为自己庆祝生日,有生日蛋糕,有饮料,还有安灵利她们做得非常难吃的一桌丰盛的菜肴(这篇文字最好别让安看见了,否则她非把我剁了不可,呵呵!)。
    大约十一点的样子,豆豆出现了。
    大家纷纷上前,递上自己买给豆豆的礼物,祝贺她生日快乐,然后大家围桌坐下,打开生日蛋糕。蛋糕很好看,是两只心叠在一起的,玫瑰红的底色奶油,周边以白色的小花点缀,蛋糕中间是黄色奶油写成的“豆豆,生日快乐!”的字样,顶端嵌着一粉一红两朵造型花。大家都感慨今天不是自己生日。王雅君怱然问起我的生日,我说还有几天。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我转学到这儿还不足一年,没在这里过过生日,再说了,我是男孩子,除了萝卜,没人问起过,我也就懒得说了。其实,我生日距现在还有一月多,只是王雅君问得突然,我一时没回过神,随口说了。王雅君听我说只有几天了,提议说你提前到今天过算了,大家聚齐一次不容易。我当然没什么意见,没过生日有些年头了吧,我乐还来不及呢!于是大家纷纷向我祝贺生日快乐,都说很抱歉没礼物可送,来年一定补上。萝卜在一旁小声我,要送什么给我,我说就送书吧,过了一会儿,我又说萝卜你干脆把钱送给我,我自己去买吧。萝卜拿出原准备一个月后为我买生日礼物的十元钱,交给我。这钱我当天下午就买了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盗版的。当时我刚刚开始喜欢看书,还分不清正版盗版。只是这本书被人借去了,没还。当时还记得是谁,后来随着我藏书的增加,被人借去未还的书也多了,我就无法记起是谁借走那本书了。偶有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遗憾。想来我的那份生日礼物可能早进了废品站了,或者竟尚在?   
    插生日蜡烛时,大家又犯难了,两个人共用一只蛋糕过生日,怎么插啊?我说今天是豆豆十六岁生日,先插上六支吧。我又拿起一支插在六支旁边,说这支就代表我吧。
    七支蜡烛点燃后,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了。
    每个人都只是静静地看着闪烁的蜡烛。我眼前变得模糊起来,身边的一切都成为幻象,我能感觉到每个人的表情,我甚至能看见坐在对面的豆豆,看见她专注地看着蜡烛,眼神非常地单纯,我从中读不出任何内容。也许是大家都还年少,不识愁滋味,所以才能有这样难能可贵的单纯。但这和我四年后从豆豆眼中读到的完全不同了。
    那次聚会是给萝卜过生日,当时大家都在上高三。王雅君说的是真的,大家聚齐一次不容易,时隔四年才有了第二次聚在一起的机会,不过我的出场很偶然。那两天我刚好请假回来整理书稿《生存空间》,就赶上了。萝卜的生日聚会是在饭店中进行的。日光灯被关掉后,房间里一下子黑了,只剩下烛光,也是一次突然的沉寂,长时间地。
    四年,足够我们长大的了。我们几人当中,有因为工作今天不能赶来的,也有这次才加入的新朋友。我们都在长大,虽然不情愿,虽然充满了无奈,可发言权是属于时间的。我们都是观众,我们的心情只能随着剧情而跌宕起伏,我们都会对以后将要发生的剧情期盼,却没人能改变什么。
    豆豆就坐在我的左边。
    豆豆凝视着眼前的生日蛋糕和蜡烛,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也许会想起四年前,那个属于自己的生日聚会,那份属于自己的快乐;她也许还会感慨时光飞逝。在我们周围,无论是谁过生日,都会让我们感觉到时光的远走。我们为别人唱的生日歌,应该是对过生日的人的一种安慰,我们之所以要祝愿他生日快乐,是我们首先承认了过生日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是每个人生命中所无法承受之重,我们才会叫上很多人。不是有人说过一份痛苦分给两个人,每个人都将承受原来痛苦的一半吗?我们就是要很多人来分担,一直分到可以忽略掉的样子。然后,就会只剩下我们美好的祝愿:快乐!
    我不知道豆豆此刻在想什么,也许与这次聚会有关吧。但我从她若有所思的眼神中读到的最多的是:陌生。
    书上说,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如果很长时间没有来往,也不互通音讯,那么他们的关系会变得疏远,原有的感情也会逐渐淡化,久而久之就会淡为路人。
    两年前,也就是一九九九年,我转学去了武陟。那时我刚刚上完高一。我不知道这次转学是不是对了,但如果我因此而失去了很多朋友的话,那就是错了。事实上,在新学校里,我的情绪更加糟糕了。
    其实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没有是非对错。所谓的对错,不过是我们的一种心态,如果你认为合理,就是对了;如果你感到惶恐,那就一定是错了。
    还是让我们把思绪拉回到那个属于豆豆的生日聚会吧。
    常绍芳首先打破了短暂的安静,说你们快许愿吧,蜡烛都要点完了。大家这才松了口气。原来之前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我应该是第一次坐在蛋糕旁过生日,当然不可能有过许愿。我一时间不知所措。豆豆把双手十指交叉抱住,轻靠在自己的额前,我也照着做了。然后呢?我眯着眼看豆豆接下来要做什么。透过萤火的烛光,我看见豆豆的脸上泛起一层柔光,淡淡的,我知道那是蜡烛的缘故。豆豆当时安详的神态让我一下子无法忘记了,很深刻,但又说不出点什么来。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了,豆豆当时的神态我是在拉斐尔的油画《圣母》中见过的,很相似。不同的是,豆豆当时是闭着眼的。
    接下来是吹蜡烛了。我说过我这是第一次在蛋糕面前过生日,不会许愿,当然也不会吹蜡烛了。我不知道生日蜡烛是要轻轻地一支一支地吹灭的。我深吸了一口气,当卢玮喊完“一、二、三”后,我非常用力地吹了下去,就跟鼓风机似的。结果,可以想象:蜡烛全被我一个人吹灭了。这不是吹牛,七支蜡烛的烛焰一色指向豆豆那边。
    那天早上我特意刷了牙,否则大家一定会“窒息而死”的,呵呵!
    往事如烟,一晃就过去七年了。而这七年中每当我生日时,都是只有我一个人。
    七年。在这七年里,我们都忙着升学,谁都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即是谁都不会再把过生日放在心上。而七年后呢?我们又都面临着就业,更是不敢懈怠,至于生日……以后再说吧。
    有些记忆,是我所不敢遗忘的,因为自己很想按照记忆中的再重复一次,或者干脆就回到从前算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就一定要把它记住。
    偶尔,我会想起那次生日聚会,然后就会觉得自己很幸福,也很幸运。毕竟,不是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这么一次无法忘记的生日聚会的。
    美好的记忆,是值得我们用一辈子去品味的。

                             三
    这些年来,频繁的转学,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孔,我都习惯了。每次都要告别一些什么,也都要去适应一些什么。面对着自己曾经生活过一段日子的环境,也会有失落感,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渐渐淡出自己的记忆。
    有很多事物,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忘记,也有一些,藏在我们记忆的深处,流逝的岁月无法将它冲淡,只会让它愈加清晰,是时间所无法抚平的,是刻骨铭心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九九年夏天的那次转学,至今都无法释怀。
    那是我最后一次中途转学。
    得到转学的消息,我的心口仿佛被什么揪了一下。也许母亲是对的,我应该到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去,太安静的学习环境会让我失去忧患意识。
    现在是七月末,学校正在补课,也就是说,再有不足一个月,我就将告别这里,告别我熟悉的校园,和同学。然后,走进另一片陌生,令人畏惧的陌生。
    第二天再去学校上课,心态就完全变了,我会在校园一角长时间伫立,和同学聊天我会常常走神,上课的时候,我会坐在后面,呆呆地看着班里的每一个角落,我会看着同学,我也会看着讲课的老师,这一切都将与我无关了。给人感觉仿佛要离开的不是我,而是除了我以外的一切。
    通常在这个时候,人们会想起那个略带伤感却弄不明白的句子。
  “人有的时候真的是很奇怪,非要等到失去后,才会觉出其中的珍贵来。”
    可能正是因为弄不明白,人们才会将自己乱如麻的思绪寄托在上面,给自己一点安慰吧,大家都这样想,至少可以给自己的遗憾和内疚一个理所当然。然后,人们会心平气和,继续忽视身边的一切,也仍然会对失去而感到遗憾和内疚。

                             四
    最后一天。
    上午没课,下午是两节物理。我早早地来到学校,教室里还没人。现在是一天中最热的时间,酷暑难耐,人们通常会躲在屋子里午休。
    我在班里坐了一会儿,心想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我总不能就这样坐过去吧。人还没离开,就开始回忆了,以后该怎么办啊!这就好象一块冰,无论你怎样小心地捧着,细心地呵护,它还是会融化掉的,索性就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享受片刻地清新和凉爽吧。有时候,在你的那么多经历中,可能只有这片刻地凉爽和清新才是让你铭记,值得你用一生去回味的。
    我开始打扫教室,仔细地把课桌摆放整齐,清扫掉墙角的垃圾,给教室洒水,擦干净班里的每一张桌子。当这一切都做完了,我回到自己的座位,静静地坐在那儿。
    同学们陆续来到班里。可能是因为地面洒过水的缘故,教室里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很多同学都注意到了班里的变化,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清凉的笑。
    第一节下课以后,我从教室的最后面走到最前面,从最后面走是因为我一直以来都坐在最末,个子高嘛,没办法。到最前面是因为豆豆坐在那儿。我知道自己只剩一节课可上了,我只是想向豆豆告别。可能这样会让人感到有些做作,毕竟不是永别。再说了,双休五一国庆之类的日子又可以回来。只是我潜意识地感觉到,有些东西,这一走,就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我来到豆豆桌前,站在她对面。豆豆刚好站起来,可能是要出去,看见我,便没有就走开,站在那儿。
    我说我要走了。
    什么时候,豆豆问。
    我说就明天。我又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儿上课了。
    豆豆笑了,说你怎么这么悲观啊,等到放假你不还能回来么。
    我说星期天我也能回来。
    那不得了,豆豆说,再说那儿是县里的重点高中,肯定比咱这儿好,你到那儿的学习成绩肯定比现在要好,你应该高兴才对呀。
    我到那就没有朋友在一起了,那多难受。
    豆豆说,其实,你比我交的朋友多多了,我还不愁了,你愁什么?小心愁呀愁,愁白了头呀!
    豆豆说完,我们俩都笑了,这哪里是在向她告别,我分明是到她这儿寻找安慰来了。
    上课铃响了,我的最后一节课!
    如果说几年前在我读到都德的《最后一课》时仅仅是感动的话,那么现在恐怕只能是感慨了,感慨万千。原来有些事情,仅仅作为旁观者是很难感觉的到其中的微妙,和自己亲历时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我这并不是在说废话。
    我不停地看手表,和以往不同的是,我现在不是等着下课,相反,我对下课产生了巨大的恐惧。手表里的秒针仍在加速前进着,我想在这些年中我所经历的种种体验中,最痛苦的,莫过于看着自己最想要留住的,一点点从手边溜走,自己却没有任何办法。而我现在所经受的,正是这种煎熬。
    眼前不再是黑板,不再是课堂,我的精神开始恍惚。眼前呈现出一个雨天的画面,天阴得厉害,教室里的灯都打开了。我站在黑板的位置,豆豆在她的座位上,埋头写着什么,可能是在做题吧,而萝卜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外面浠浠沥沥地,并没有下太大,只是铅色的天空下,总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我渐渐看清了黑板上的字“这种天气,没有太阳,没有太阳应该是很正常的,但对于那些落在草叶上的水珠,却有一种淡淡地悲哀,没有太阳,它们便无法折射出阳光的七彩……分不清哪儿是天,哪儿是地,天地混沌……干涸了的水珠,残酷的现实……”这似乎是我又在拿一些空洞的句子抒情了,是为赋新辞强说愁吧。
    物理老师喊了我的名字,要我回答问题,我站起来后,老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可我仍然不会,整个下午我都在恍惚,哪里能认真听课啊。老师见我答不出,说你坐下吧。我又听到他小声地说“至少也应该把这节课上好吧。”我刚想内疚,下课铃响了。
    下课了。
    同学们都开始整理书包,开始有人彼此叫着对方的名字。从我身边经过的几个人都向我道别。我看见豆豆也站了起来,从前门出去,我目送她经过前窗,经过中间的窗子,经过后窗。**在门框上,我看见豆豆站在她的自行车旁边,她好像是推不出车了,走廊上放的车太多了,豆豆费力地把自行车一点一点往外挪。终于,在安的帮助下,车被弄出来了。豆豆舒了一口气,然后把书包放进车篓,和安一起推着车,消失在教学楼的拐角。
    都结束了么?这段洋溢着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路,到这里,真的已经是终点了么?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真的要分道扬镳了么?
    萝卜拍拍我说,咱们走吧。我回过头,看见班里的人都走光了,空荡荡的。我说,走吧。
    回到家中,我感到很疲惫,在书房待了一会儿,我搬了梯子爬到二楼顶上。现在是傍晚,太阳还没落山,它把西天照得一片橘红。我看见半空的一群鸽子,一色是白的,鸽群低空飞翔,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它们一会儿散开很大距离,一会儿又聚得比较紧凑一点,就这样时聚时散。我的目光一直随着鸽群移动,它们也会从我的头顶飞过,这时我便会听到低沉的风哨的声音。这也许就是经常出现在小说中的“天籁”,我不太敢确定。不过我开始羡慕这鸽群了,可以自由地在天上飞,可以吹着欢快的风哨。飞累了,还可以回到自己的窝里,有好多鸽子在起,我想那一定会是很幸福的。明天我就要启程,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了。这些年来频繁地改变生活空间,很累呵!可以,哪里会是我憩息的地方?没有。也许,我这辈子就注定了要一世漂泊。可我也听教堂里的神父讲过,上帝其实是很公平的,一个人的不幸多一点,那另外的一个人就会多一点快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让所有的苦难和不幸都赐与我吧,反正已经很背运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些了吧。

                            五
    就写到这里吧,再往后,就只剩下思念了。每一个现在都可以成为回忆,所以说一个人总是生活在过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也听人说过,如今的红尘,不过是将来的旧梦,只有昂首阔步,才能不留下一丝遗憾。
    没有什么人能知道自己过去都在干些什么,我们眼前不停地闪现那些记忆片断。瞬间,但不是永恒,因为我们会很快忘记一切。很快,是因为人生苦短。我们没有办法让自己的记忆永不磨灭。如果有,那首先我们就一定要长生不老,这在现在看来,是多么可笑多么幼稚的想法。呵呵!
    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做一些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因为我不相信来世,我也不会把自己的种种愿望都寄托给来世。我觉得那是一种不负责任地逃避。我会在一个天气比较好的夜晚,骑着单车走在大街上,偶尔也会看见静坐路边的侣人,也会发感慨:有时候幸福,可以是很具体的,比如静坐路旁。我还会到广场对面的超市买一罐可乐和一包薯条,然后坐在广场的台阶上,看无数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跟着音乐跳自编的舞蹈。而我,则吃着薯条,喝着可乐,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此刻,外面正下着雨。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这么密集地下雨了。我书房的一扇窗子是开着的,我能感觉到迎面而来的潮湿的空气,闻到空气里雨水的腥味。有人说那是来自海的气息,可我在海边时感觉不是这样子的,海的气息里多了一些豁达和辽阔,不似这雨里有那许多的压抑。我想那人一定是没去过海边,所以才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吧。
    我起身把窗子关上,外面的雨太大了,我担心书房里的书会受潮。这雨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谁知道哪天才会有晴天。再说了,那么多书,晒起来多麻烦啊……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毫无想象力,却充满了偶然,这是真的。
    一如我在《秋天组诗》中说的那样:
                在浮躁和骚动被这场雨
                冷却以后,一切都不再动作。
                我们将坐在故事结束的地方,
                享受这个安静的季节所带来的
                凉爽和清新。

                                         2003.4.17夜

发表于 2003-6-1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记忆中的豆豆

喜欢这样的文字,清清淡淡,直接来源于生活,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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