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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一丝不明在 2005/05/09 10:41pm 第 6 次编辑]
■第一章■
★1.六岁女孩“空”
抱着我,抱着我,在草地上飞跑,时不时泥土溅到我的小棉袄。他的手臂微微颤抖,刺青,他的腕。我也颤抖了。
我是不会哭的,不会哭的,虽然抱着我的叔叔满身血迹。我看到他牙齿的血,嘴角的泡沫,右耳背后的一道刀痕还渗着血。
我拨动他杂乱的头发,眉毛上的枯草,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
我的名字叫空,我望见空中的云朵,难道我们是逐云去的吗?
刚才出城的时候,他将一颗蓝色的珠子掖进了我的棉袄中间,我知道我的棉袄是有夹层的。
城门口有五个军士对过往行人进行盘查。我看到那些人手握刀枪,刀是明晃晃的砍刀,枪是红樱长枪。
他用袖口擦了擦牙齿上渗出的血,我们是逃难的百姓那样的打扮,穿着脏的、破的衣衫,所以他袖口上的血迹并不明显。他长舒一口气,露出笑容。
“去哪?”一个军士歪戴帽子,歪着头冲他喊。
“军,军……爷,我去去孩……子他他……舅舅……舅舅家啊”他结结巴巴的说,满脸堆笑。
我知道他是装的结巴,他向我狡黠的笑了笑。
我们很快出了城,沿西侧小路,半个小时后,我们面前一条河,河的那一边是一片草地。他先将我放下,弯腰挽了挽裤腿。河不深,清澈见地,他趟了过去。然后,他在草地上飞跑起来,抱着我,抱紧了我。
“我们为什么不走大路了?”我问他。他的怀里有些热,我感到有点闷,但我没有对他说出来。
“小路快啊,乖乖”他对我说,还是那样笑着,他的笑是那么的有着魅力。
“我们到底去哪啊?我有点饿,你不饿吗?”我实在是饿了,我不知道我们的前方是不是有饭店,我才问他,不然我是不愿意问他的,怕他生气。
“哦,对了。包袱里还有点干粮,你吃点吧”他把我放下,从青蓝色的包袱里拿出一张饼。
饼是硬了些,或许因为我太饿了,觉得很香,一阵子就啃完了。而后,他又抱起我继续飞跑。
绿色的草地在我们身后,我们的前方是什么,我不知道。他抱着我,我信他,我信定他了。他带我去哪,我就去哪。
★2.孤儿“飞”
快快快~~,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不在12个小时之内找到岁,我怀里的女孩就要死掉了。我怀里的女孩她叫空,她才六岁。我抱着她虚弱的身子,总会时不时的颤抖。我感受不到她的痛楚,我看不到她的伤口。岁能救活她的,只有岁可以救活她,这是我目前所知的唯一的信息。
她的父亲叫鼎,我或许可以称他一声师父,虽然他只在我很小的时候教了我一点拳脚功夫,现在看来都是些皮毛功夫。但我清楚的记得,我心头永远记得,鼎为了我杀掉了当时家里仅有的一只下蛋的母鸡,鼎为了我断掉三根左手指头,鼎为了我差点被河水呛死。
我叫飞,是个孤儿。我记事的时候,已经是个小乞丐了。当时我并不知道江湖中还有个丐帮的门派。我结识同是乞丐的伙伴,因为别人经常欺负我们,我们索性结为兄弟。我排行老六,于是他们经常叫我飞六。
飞六是我,我就是飞六。当今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飞六就是我。
是那柄刀改变了我的命运。刀是用来杀人的,杀死你的仇人。我是孤儿,我没有仇人,或许我只是不知道我的仇人是谁。
我在做乞丐的日子里,因为饥饿,学会偷,学会赌。我和我的乞丐兄弟们是不敢抢的,我们怕被那些凶恶的大人们打成残废。
我们几个是真真正正的乞丐,我知道某些乞丐是假扮的,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来,并远远的躲着他们,我们不屑这些人。
后来,我遇到了鼎,空的父亲。从而,停止了我的乞丐生涯。
★3.错刀
我是刀,我的外号很长,七个字“我杀我七步不死”。在我们刀族,有句话叫做“刀自血生”,假设按照这句话,那么我的父亲就应该叫做血。
我是刀族中的旷世名刀,我并不锋利,相反我很钝。
我的有名,源于由我发出的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就是哭声。声音其实并不大,相反显得很微弱,但凄惨无比。内功稍低的人如果听到,则会头颅扣地,如果其人会说话,常常会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所以我在江湖上又被称为错刀。
我背上有七个洞眼,在我被舞动的时候,就会生出声音。我知道这是由我体内的风和周围的风交汇生成的,透过七个洞眼,产生了旋律。我想鬼叫是不能和我相媲美的,鬼叫只是吓人而已,而我则会令人七窍流血而亡。
我的前世不是刀,如同所有的刀前世都不是刀。做为名刀我深知成就高品质的刀有三个最主要的因素。首先是它用什么造,它是所有材料中最好的材料。第二是诞生过程,也就是它是用什么方式诞生的。第三是刀锋形状。
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兵器铺,炼造我的是个铸剑师,或许只是我尊称他为铸剑师,他的确每天都在铸造兵器,但那些来往在兵器铺里的人都不这样叫,他们叫他无言。无言就是不说话,不说话就有可能是个哑巴,而他的确就是个哑巴。他每天就那样满头大汗,低着头,不说话。而他的老婆爱说话,近乎喋喋不休的地步。
无言的老婆很漂亮,我这样说是很客观的,因为我只是一把刀,没有性别。我只关注他们的手,握我们刀的手。无言老婆的手白皙而嫩、纤细、修长。我完全可以判断她很漂亮,尽管她已是半老徐娘,我相信她很漂亮,我相信。
那一日,我突然看到她手上的斑,我有些震惊了,怎么会,怎么会呢,怎么会有斑痕了。至此,我知道了任何事物都是有缺陷的,犹如我自己也一样。
我害怕女子哭泣就是我的缺陷,尽管我自己比谁都会哭。我一听到女子哭泣,我背上的七个洞眼就会自行封闭,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刀。
那个铸剑师无言,是以我为荣的。因为他平生只炼造了我这一把刀,他以前炼造的那些在他看来都是些废铁破烂,只有我才能称为刀。他虔诚的认为七七四十九天可以冶炼一把好刀,在七七四十九天里他几乎很少睡觉,他的老婆总骂他是个神经病,是不是疯了。幸亏我没有令他失望,不然估计他真的要疯掉的。在要出炉的前一天,无言将食指刺破,在我的身上滴上他的血,或许他认为这样我才会有杀气。
我是有杀气的,而且是非同一般的杀气。我出炉的那天起了大风,异乎寻常的大风。我出炉的那天下起了大雨,气势滂沱的大雨。我出炉的那天闪电不停,空中不停的噼啪着。从我诞生的那天起,江湖中就有了一把被称为“错刀”的刀,那就是我。
刀怕出名,猪怕壮。由于我的与众不同,个性突出,成为江湖中人垂涎三尺的宝物。无言将我收藏在隐秘的地方,地窖内。但是没几天,无言一家即被那些江湖中的无耻之徒洗劫一空,只是为了得到我,然而他们翻遍了他们想到的所有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我。于是,他们气急败坏的杀死了无言和他的老婆——那个双手白嫩、纤细、修长、带个斑点的女人。我没有看到这一幕,但我感知到了,我是有灵气的,那天我哭了,我哭的比谁都伤心和凄惨。我问自己,“难道我真是不祥之物?”。
地窖内,我身躯上面覆盖的红薯已经开始腐烂。某天,我感知到几个乞丐打开地窖的盖子,他们是来寻找食物的。
“倒霉,这些红薯都坏了,不能吃了”,我听见一个小乞丐说。我对自己说,千万别让他们发现我,我宁愿常埋于此。
“我好像看到什么东西,发光的”,咚……噗哧,一个小乞丐从上面跳了下来,踩扁了一些红薯。他发现我了,我想躲却无处可躲。他用手拎起我,抖掉我身上沾的一些红薯泥,“哇~~~,好刀,我喜欢”。
他是我的主人,他叫飞。那天他惊奇的发现了我,于是他成为我的主人。
■第二章■
1.神医“岁”
风清云淡的天空,有些冷的感觉。梧桐叶子簌簌地落,被风吹着,片片纷飞。秋风秋凉,那些叶子就这样死去吗?生命的旅程是这样的画上句号?
他,朱唇皓齿,面如白玉,倒了一杯酒,又倒了一杯。他似乎拼命的喝酒,他知道自己不会醉的,他从来没有醉过。他单薄的长衫被风吹着,他显得有些瘦削。
这个酒桌靠窗,久违的阳光斜斜的照进来,照着他的脸,他觉得惬意了些,微微闭上眼。酒保刚从一楼上来,端了两盘牛肉一碟花生米,“客官,您要的酒菜”。
“哦,先这些吧”,他还是望着窗外,嘴里只说了这几个字。酒保怏怏地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双色楼是这个小镇唯一的酒楼,虽比不了大城里的酒楼饭馆那样的富丽堂皇,气派豪华,但却经济实惠,口味挺合乎本地人的胃口,所以自开张一来生意还不错。可惜只有一个酒保,有些时候忙不过来。酒楼老板老张这几天一直想再招个酒保小二,本来想把他外甥叫过来帮几天忙,无奈这小子看不上这里,不过来,老张为此怄了两天气。
“哈哈哈……”,听见有人大笑,他转过头来,从楼梯上来两个人,均是身穿青色短衫。“哦,他也来了。”他看到其中一个青色短衫的好像是他以前的一个病人,他轻声念叨。
他看到那两人径直走到唯一的一个空位坐下,似乎没有看到他。他摇了摇头,喝了一口酒,叨了口盘中的牛肉。
“神医,是你吗?”有人拍着他的左肩,冲他喊。他微倾头去看,是个青色短衫,两撇小胡子,腰间一柄长剑的少年。
“不记得了吗?您救过我的命。去年冬天的那场瘟疫很吓人的。”小胡子激动的说着。他点点头,“嗯,我记得。”
他几乎要忘记了,他叫岁,所有的人都叫他神医。他是神医吗?是的,货真价实的神医。
2.天堂
天堂是红色的,她这样想,她要看到天堂了。她看到天使了,那些洁白的翅膀,松软的羽毛,那样飞着,飞着。
她睡了。她这样睡了,还会醒来么?
她听说天使是上帝的奴仆,她听说天使的眼泪会开出晶莹的花朵,她听说天使是善良可爱的,她听说她有天使的灵魂。天色已近傍晚,她想今夜会有星星吗?她好想看到星星。在美丽寂静的星空下,她是要歌唱的。
“空,我的孩子。你的声音真好听,我教你唱歌吧。”那是她的父亲的声音,她的父亲叫鼎,她没有看见过她的母亲,从来没有。
“空,你的母亲声音和你一样好听,真的好听。”她望见她的父亲眼中闪着光,她感到她父亲魁梧的身躯抖了一下。她的父亲拉着她的手,拍打着。
现在,她知道她的父亲也离开了她,永远的离开了她。她在那个叫飞的叔叔埋葬她的父亲时,没有哭出来,她的心似乎在滴血,她感到呼吸有些急促。她只是跪在父亲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直到飞抱起她。
天堂应该是红色的,她看到她的父亲和一个舞蹈的女子在天堂里起舞着。她想那一定是她的父亲母亲。她想她也会去天堂吗?她想他们。
她的肚子已是第七次感到刺痛了,她问飞,“我是不是中了毒药”。飞只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的。你只是病了”。她想,一切都会好的。等我好了,我要报仇啊,她仿佛望见父亲带血的躯体。
可是她才六岁,没有一柄剑高。
她的手无意中触到棉袄内那颗蓝色的珠子,那颗珠子上沾有父亲的血迹。她知道这颗蓝色的珠子便是左门的标记。
3.左门
左门是不是旁门左道,没有人评说,没有人谈论这个话题,都知道左门是一个门派。这个门派到底多少人,无人晓得,或许只有左门的掌门人知道。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左门在每次行事后会留下它的独门标记--蓝浑珠。
蓝浑珠其实是一种西藏天珠。西藏天珠有一种特殊元素磁场,再也沒有任何矿石的磁场强得过天珠了。佩用天珠能产生避邪、血症、防止中风、增强内气等之功效。而蓝浑珠据说又是天珠中最漂亮、最夺目的。左门的所有门众都佩戴蓝浑珠。
左门有八重门,所以左门在理论上应该有八个掌门人。在东风城的左门只是其中的一重门。
此刻,夕阳的余晖零零落落的泄在墙壁上,阿尔正坐在院子里喝茶,他就是东风城左门的掌门人。他的鞭子搭在旁边的石凳上,乌黑黑的发着亮光。他想,或许明天要用这条鞭子杀一个人,或者被别人杀。
他起身,踱着步子,进了屋子里头,他要为明天准备点什么?
这间屋子很宽敞,地面相当平整。
“雨儿,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从土炕上蹦了下来。时节已是深秋,炕上铺了一层棕毛毯子。小姑娘蹦下来的时候将毯子蹭起一角,露出蓝布单子,蓝蓝的像夏日蔚蓝的天空。
她笑得也像天空一样灿烂,圆圆的眼睛清朗朗的,鱼牙似的眼白一闪一闪的,一双眸子黑黑的,两个小辫子在脑后一晃一晃,她露出一对小虎牙,“爹爹”。
阿尔一把抱起她,右手食指勾了一下她的鼻子,“怎么又在白天睡觉?刚醒是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呵呵。”
“爹爹有所不知,孩儿昨晚习了一夜的功。大象神功好好玩啊,我给爹爹耍两下吧?”说着话,雨儿试图挣开阿尔的怀抱。阿尔于是将她放到地上,刚放到地上,只见雨儿双腿向后一用力,纵出一丈开外。
“晕倒,大象神功?谁教你的?女娃娃学什么不好学这个。”阿尔笑着说。
“嘻嘻,不告诉爹爹。爹爹看看地上。”
阿尔望地上一看,一对一厘米深的小脚印。再一看,不打紧,屋子内竟有七八对这样的脚印,有深有浅,最深的脚印就在他的跟前。“这就是大象神功?”阿尔面露吃惊之色。
“是啊,孩儿刚练到第一成。不知道将十成功夫全都练会是什么样子。”雨儿咬着指头说。
“谁知道啊。对了,以后别在屋子里练了。要练到院子里练去,瞧把屋子弄的,不象话,要打。”阿尔把手举到半空,刚做个要打的姿势。“嘻嘻,爹爹打不着。”雨儿扮了个鬼脸已窜到院子了。
阿尔望着院子里雨儿的身影,口中喃喃的自语着,“这孩子确是武学奇才,可惜是个女娃娃。唉,不然《不是功》就可以教了。”他有些无奈,摇着头。
明天他要去刺杀柳,虽然他有足够的把握可以取胜。但还是有些不由的担心,柳的蓝狮功是十分厉害的,听说柳还会暗器功夫,他没见过。因为没见过,他更担心。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但他又不能不去,因为他接到了命令。他不能违抗这个命令,如果违抗,他就会遭到灭门之祸。
阿尔从腰间掏出一个金色腰牌。东风城里没有人知道他有这个腰牌,没有人知道,没有。他相信没有。
……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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