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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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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恋物语

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互相占有,但这总占有不会绝对平等。所谓爱情是自私的,因为自私而否定了自由与自主。有人认为“自由和自主的代价必定是走向孤立、陷入孤独”,那么“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也就成了自甘走向孤立、陷入孤独的根源。不过孤独倒是一剂醒脑良药,难怪结婚后的男女都异常地聪明,整天慨叹“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如果说陷于爱情的女人智商等于零,那么陷于爱情的男人的智商最多是女人的两倍,不是说初涉爱河的男女在对方眼里都是完美的吗?其实这也是一种误区,本来男女双方的性格、趣味、教养、性能力就是有很大差异的,所以这种差异既可以成为互相吸引的神秘力量,也可能是导致离弃的狂风暴雨。因此说恋爱中的男女一点也没有缺点和暇迹最多属于掩耳盗铃的自我开脱,只能归结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一种盲目。初次失恋的男女要重新开始往往困难万分、草木皆兵使然。因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掠夺、买卖,而是自然而然、心有灵犀激发出来的,是一种奉献,但并不是所有“锲而不舍”的精神都可以感动爱情的。
钱钟书在《围城》中写道:“女人以丈夫为职业”既形象又蕴涵很深的哲理,道出了千百年来女性的悲哀。女人之求偶,若男人之求职,以嫁个“铁饭碗”(镶金镀银的更好)丈夫为荣,这样一生似乎有了保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思进取。也有一部分女人不甘寂寞,坚信女人能顶“半边天”,从此侵入男人的阵营,是“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的明证。从此,悲哀中的小女子便也有了出人头地、掌握乾坤的机会。或“河东狮吼”或“闲妻凉母”型的“女能人”也不少了吧?再这个问题反思,亦不必太钻牛角尖,还是顺其自然些好。男人女人假如都是十全十美的话,这生活又有什么味道?
男女关系到底是否已经平等?现代男人是否还需要为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还债?在爱情婚姻的角色中,女性的悲剧似乎一直比男性多得多。最使女性委屈的是一生的名节和价值竟然会是挂在一张薄薄的膜上,几乎全球都一样,千百年不动摇。有一出外国名剧台词说道:“你要到女人那里去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可见女人的负担的确太重了。
所有的荒诞其实是为了一种真理而存在,当现代科技使情感世界变得更为抽象和冷漠,家庭已经日渐加深孤独感和疏离感,婚姻不再是爱情的终点,只作为聊以歇息的驿站。山盟海誓,化作南柯一梦,心与心的对话与共鸣,也就成了心与心的计较与仇视。天上的云,地上的人,只是无数悲欢离合故事的演示。
理想的男人不是时装,可爱的女人不是模特儿,当人们剥去道德的外衣,让金钱和物质赤裸裸地拥抱在一起时,爱情只好仰天长叹:“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当婚姻仅仅象一杯白开水,无色、无毒,却也无味,相敬如宾的夫妻实际已经显得虚伪。况且,“水至清则无鱼”,一眼见底的婚姻离破灭也就不远了。难怪有人说没有离过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如此大言不惭好象在搞家庭分裂。其实“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有结合必定有分离,分离的种子早已在结合中萌芽,只是恋爱中的男女百分之九十以上甘当瞎子,看不见或看不清而已。假如每一次婚姻的实现都是一个新希望的诞生,那么每一次离异都意味着希望的坍塌。
恩格斯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由于道德的约束,对离婚的选择是审慎的。而婚姻是否和谐美满,与古时候两则相马的故事一样耐人寻味。一则是九方皋为秦穆公选骏马,他竟然置马的毛色、性别而不顾,只按良马的标准衡量,果然找回一匹千里马;另一则是伯乐的儿子按图索骥,结果只带回一只癞蛤蟆。把这两个故事与那些幸福或者不幸的婚姻做比照的话,就会明白现实的婚姻总是理想爱情的莫大讽刺。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男人和女人才能构成完整的人,性别是性欲的决定因素。而性欲既能决定互相爱慕与渴求,又能注定随之而来的冲突与痛苦。爱情的最大悲剧莫过于付出了却得不到汇报,始乱终弃。所以有人形容婚前性行为并非婚礼进行曲的前奏,而是在春天里挥霍秋天。也有人说真正的爱情不一定要永恒,只需要专一,准确的说是在相爱的时间内专一。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不尽然,爱人的世界里只有共同的向往和追求。
既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死亡的婚姻,那么死过一次的人要想重新打开心扉也就更加不易。古诗有云:“眼前新妇新儿女,又是人生第二回。”亲手建立又亲手毁灭的痛苦无异于剜心割肉。
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这一进一出的过程美丽得让人下泪,又哀伤得令人不可思议。当婚姻哲学家们板着面孔刨根究底讨论婚姻本质的时候,伊甸园的禁果已经被偷吃得差不多了。商品经济的浪潮,推翻了情感的堤坝,使“广告爱情”得到了发展:出若干钱可以在报刊上自我美饰一番,那叫征婚;出若干钱就可以来一次肉体的结合,那便是出卖灵魂了。这并非吹毛求疵,而是光怪陆离的婚姻观念实在让人越来越不敢轻易奉献真诚了。
就拿建国40多年的历史来说,婚恋的观念也发生过巨大的变化,嫁军装、嫁文凭、嫁大款、嫁老外,虽然多是各领风骚三、五年,却也是时事造英雄而英雄所见略同的殊途同归矣。
不过“良禽择木而栖”,婚姻若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也不必再缘木求鱼地期待破镜重圆。即可能被“炒鱿鱼”,则不如先“跳槽”,这一选择是双向的,现代潮流显示,离婚的目的是为了结更完美的婚姻,假如真能这样,夫复何求哉!

(这个也是多年前发表过的旧作)

发表于 2004-10-25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分析得好
令人折服。
我们应实践一下见闻理论。
完善一下自己的人生。
发表于 2004-10-26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见闻先完善!咱们拭目以待!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6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我无须完善了,腿脚都打颤了。
发表于 2004-10-26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唉,哲理太深了,偶看不懂,恕偶笨蛋啦..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6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诗歌报里数你最精了。
发表于 2004-10-26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咋这么大学问啊!俺咋不知道这个多说法啊,孤陋寡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6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哈哈,我也不懂装懂,猪鼻子插大葱冒充大象的。
发表于 2004-10-26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9494偶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6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难道你也想冒充大象?
发表于 2004-10-26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不敢呀,偶最多也只能充个老鼠............哈哈
发表于 2004-10-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下面引用由见闻2004/10/25 08:19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我也不懂装懂,猪鼻子插大葱冒充大象的。
啥时候成象了泥?郁闷,有这么酷的象吗?嘻嘻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下面引用由凤儿2004/10/25 11:21pm 发表的内容:
不敢呀,偶最多也只能充个老鼠............哈哈
那也好,省了两棵大葱,可以用来炒鸡蛋。
发表于 2004-10-26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很有哲理的一篇文章   喜欢欣赏    学习中  !
发表于 2004-10-2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物语

拜读!学问多学问大,见闻不是大坏蛋.
一上来就有灌水之嫌,这不怪我,只怪遇到这个超级灌水大水王!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见这样完整叙述,分析和解剖婚姻的文章.但是,求多偏重,显得庞杂-----也许TMD这个婚姻本身就是这个样子,不能怪我的见闻大兄.
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互相占有,占有不会绝对平等,发展至今,又产生了新的不平等------在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占有,最终婚姻是一种占有的最完美和最丑陋的形式,但不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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