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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在风中,有个女人叫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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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小说]
在风中,有个女人叫蒙蒙
     
一九九八年春天我二十岁。我的头发在三年前已经白了一半,而且我的鼻梁两侧甚至在五年前便生出复杂的皱纹。我从一个老小孩轻易地走过青年开始人到中年的生活。
我的心态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我开始注意饮食,拒绝一切快餐食品。我开始穿西服、打领带,摆出一副志得意满三十而立的样子。我走在大街上,眼睛从不左顾右盼,看见入时而美丽的女子,我就仰头望天。即便是独自守着孤独的夜,我也不会自怜,只要有一杯啤酒,我的空虚就会变成一片空白。我象一块滚刀肉那样活着,只有我可以吃掉自己,但我实在懒得理自己。
逛书店是我唯一的爱好,但我从来不纵容自己,一个月只一次。但是,就在一九九八年春末夏初的一个平常的下午,我莫名其妙地走进这个叫“巫婆”的书店,至今我也没有找到可以走出去的门。
蒙蒙每一次都无比满足,让我这个没有养成吃惊习惯的人多少有些吃惊。何况这是二十一世纪美妙的第一春。我毫无办法就不去理她。她在我的怀里吹我的头发,她说:“你就象风”。我咬她的耳朵,我说:“我只是老天爷放的一个屁。”蒙蒙每次听了我这么说都会重新兴致勃勃,这次也一样,就象我听她在耳边说:“你就象风”。
我还没有完全推开“巫婆”的门,就听见蒙蒙的朗诵:“你就象风――”。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书店的主人叫蒙蒙,我看见一个非常年轻的女人面孔,除了年轻,这张脸没有什么特别的。年轻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在它的下面招摇着中年女人的肩膀和臀部,我一眼就看出这个女人至少三十岁。结果我低估了蒙蒙,她当时已经35岁了。两个月以后,当我得知这个秘密时,我说了一句实在不符合我的性格的话“女人的脸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局。”这句话被蒙蒙记在了一个漂亮的小本子上,和“你就象风”这样的著名诗歌挤在一起。蒙蒙那天朦胧着已经够朦胧的眼睛,用比高潮时候还让我无聊的声音说:“我没看错,你是诗人。”我用鼻孔不屑地哼了一下,然后拍拍她细皮嫩肉的脸说:“睡吧。”
书店三面围着书架,剩下的这面墙主要由门和一扇宽敞的大窗组成,窗边放着一个圆桌,围桌有四把折叠椅。只有蒙蒙对窗而坐,两个胳膊肘都郑重地杵在桌子上,右手拿着那个著名的漂亮本子。蒙蒙看见我进来,因朗诵而紧张的脸没能立刻松弛,她很严肃地看了我至少三秒钟。我以为遇见了同类,我不喜欢心照不宣,也不喜欢让别人感觉心照不宣,我就准备转身离去。蒙蒙突然笑起来,说:“吓着你了?”这个变化还是比较快的,装不出来,所以我犹豫了一下又站住。结果这一犹豫就改变了我的命运。
“喜欢什么书?”
“随便看看。”
“这里什么都有。嘻嘻,我看你不象淘黄书的。”
“――”我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这个嬉皮笑脸的女人。
“开玩笑,你不用吓我。”她依然嬉皮笑脸。
“你是老板娘?”我生硬地问。
“我是巫婆,嘻嘻,不象吗?”
“――”我转回头找书,不再理她。
“你是想说巫婆只哼哼不说话吗?想说就说出来嘛”。
“――”。
“你好象比较深沉,一定喜欢哲学书,这边有,过来。”她竟敢拉我的袖口。
“――”。我摔开她的手。
“你是不是每天都拿熨斗熨脸?”她显然生气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不看她低头翻书。
“就你这张臭脸,还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几天没生意了?”
“你管的着吗,再没有我也不准备做你的生意。” 她说着又坐回桌前,沙沙地摆弄那个漂亮的本子。
我背对着她,但我能想象出她生气的可笑样。我暗笑,手里的书也就翻慢。这是一本美国爱情小说,文字翻译得还挺优美,翻着翻着我竟被渐渐吸引进去。
女主人公和她的第一任丈夫非常恩爱,当然云雨之事也非常和谐快乐,但他们都有很多情人,却以为对方会为爱情而忠诚。终于有一天真相大白,男人无法舒解妻子背叛带来的郁闷,竟然自杀了断。女人也对丈夫的不忠耿耿于怀,直到看见他的尸体才生出悔恨。不久女主人公开始第二次婚姻,她先还恪守妇道,但时间不长就又旧病复发。
上册看完,下册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只好求助还在生气的女主人。
“让人偷走了,估计是你这样的人干的。”
如果知道她能做出这样的菜,我是一定会留下来的。但我不知道。我能留下,是因为我想留下。再刨根问底,我也说不出名正言顺的理由。这就是主宰我的思想的要命的惰性。我讨厌对决定进行深入的思考,不只如此,我讨厌对一切现象和本质、因与果进行深入的思考。
蒙蒙做了四个菜,我最喜欢那个牛油肉末豆腐。黄晶晶的牛油裹着粘满肉末的嫩豆腐块,在薄薄的白瓷盘里堆成一座小山。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盘底托着这座迷人的小山的竟是五片猕猴桃。这个女人站在圆桌旁得意洋洋地看着我,她还没来及解下围裙,眼睛一闪一闪,“怎么样?没想到吧?”她又开始嬉皮笑脸,“快尝尝巫婆的手艺,快呀!”
“不错。”我只尝了一口就有好的评价,让她有点措手不及。
后来蒙蒙问我:“是什么把你留下的呢?”
我说:“你的菜。”
“没有别的什么?”。
“要有也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你能让我喜欢。”
“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吗?”
“我连自己都不喜欢。”我嘿嘿笑着。
我只有说这样的话时才会冷笑。每当这时,蒙蒙的朦胧就会瞬间冻结,但她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冷脸融化。她会温柔地朗诵:“你就象风――”,然后对我的身体做一些让我叹为观止的事情。
我们喝了许多酒。这个女人的酒量显然不怎么样,但她毫不退缩,我喝一口,她就跟一口,而且她没有显露出丝毫醉的迹象。
“我一眼就看出你经常逛书店。”
“是吗?”
“你的手很长很细很白,是疼书的那种手。”
“就这?”
“还有你站着的姿态,一条腿绷紧,一条腿放松,只有常站着看书的人才这样。”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巫婆有时也会讨厌整天看神鬼们飘来飘去,偶尔看看周围的人,印象就特别深刻。”
“你和神鬼讨论什么?”
“这是秘密,要说出来,以后就难和他们办事了。”
“――”
“真的,我不骗你。巫婆可以骗神鬼,但绝不能骗人。你知道我到神鬼那里是给人办事的。”
“噢?!”
“我喜欢读书人,我喜欢看他们找书、翻书和买书。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优雅的事情。”
“他们也留下吃你的菜吗?”
“差不多都会留下的。”她嬉皮笑脸。
我不光留下吃饭,还留下和她睡觉。当然我先是准备一走了之,但她的诱惑让我非常舒服。我觉得留下会比离开舒服,于是我上了她的床。
她的床在门侧那排书架的后面。她抻出紧挨门的那个底下装了轱辘的书架,后面是个白布帘。掀开进去,里面只有一张双人床和一个梳妆台。在床和书架之间只隔着一层三合板。
“怎么样?”
“床很舒服”。
当一切平静下来,我看见一些东西从蒙蒙的躯体里飞出来,象是约好的,另一些东西同时钻入蒙蒙的躯体。我疲惫而舒畅地躺在蒙蒙身旁,有点吃惊地看着她的体内外频繁进行的神秘交换。渐渐地,这个女人变得浑身银光闪闪。她声音飘渺,象在另一个世界和我说话。
她说:“你的脸三十岁,你的大脑四十岁,但你的身体顶多二十岁。”
她强调脸不重要,特别是对于男人。
她说:“最重要的是大脑,但身体也很重要。所以,我喜欢你。”
“可不幸的是,我经常遇见身体很老,大脑却很年轻的男人。他们的最大好处就是给我一些无可奈何的自信。”
蒙蒙调整我的下巴,以便我们四目相对。她说:“我和你正相反。”
“你看,我有一张二十岁的面孔,有一个三十五岁的身体。但你对这两样根本不感兴趣。你只关心我的大脑,嘻嘻,你是不是已经感到平等的惬意了?”
“只有大脑四十岁的女人才能很容易地变成巫婆。它们喜欢千方百计地追逐那些与众不同的男人,并且一定能够帮助他们解脱。”
“在床上?在味觉里?还是在书中?我也说不清。”
我说:“你可以问问神鬼们。”
“以前我只是渴望遇见你,我无法确定能否真的与你相遇,因此,这个愿望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秘密,它被收藏得很好,甚至鬼神们也没有发现。”
我说:“四十岁并不少见。”
“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我发现男人大脑的成长并不是渐进的,是跳跃的。而四十岁不是悬在半空,就是埋在地下,所以。四十岁不是可望不可及,就是难被发现。”
我说:“女人也一样。”
“我想只有在四十岁面前,男女之间才有真正的平等,就象现在的你和我。”
“也许你的大脑很轻易就来到了四十岁。我不是。我要感谢我的前夫,是他让我恰如其分地早熟的。”
“他能让所有女孩着迷。他的嘴唇是最香的花朵,他的眼睛是最多变的水晶。他的手若有若无,我从不后悔十七岁就让他彻底弹成了琴。”
“虽然我不是他唯一的琴,但我后来成为他唯一的妻子。”
我说:“可你并不是最好的琴。”
“他一直在寻找最悦耳的琴。但他从不认真地倾听手中的琴声。他只敷衍着弹两下,原来不过如此,这么想着他通常会抓起旁边另一把看上去更好的琴。”
“琴并不比手多。”我说。
“是的,而且被弹过很多琴的手弹过之后,被弹的渴望就会与日俱增。这不是琴的错误,当然这也不是手的错误。”
“但我的前夫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以为只有手渴望弹奏,而琴没有权利选择手。他以为他是我等待的唯一的手。他错了。”
“你也陶醉在这个妄想里。你看着他死去。”我说。
“不完全是。但我到达了四十岁,我还是要感谢他的。”
“当他醒悟,已经晚了。他的大脑一下子从三十岁跳到六十岁,这个幅度太大,这个速度也太快。但他自杀未遂。他疯了。现在他的大脑停留在三岁。他的哭声非常可爱。”
我说:“你和神鬼们签了协议吗?”
“嘻嘻,你相信吗?只有四十岁的手最理解四十岁的琴。我们可以再证实一下。”
外面飘着北京一九九八年入冬的第一场雪。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洁白的东西。冷风从窗缝、门缝吹进来。我拉了拉毛毯,挡住胸口,很快我就暖和起来了。
蒙蒙给我买了一个半新不旧的躺椅,这半年多,我几乎成天半躺半靠在上面,让时间和思想舒舒服服地消磨在书里。当然,在床上或在吃饭的时候,我会发现蒙蒙的存在。虽然每天我们交流的时间不长,但无论用什么语言,都从不雷同。
雪停了。躺椅上铺着的电褥子温度适宜,我放下书,把手臂伸进毛毯。我要好好睡一觉。一般情况下,我会在蒙蒙适度的呻吟声中甜甜地睡着,然后在浅浅的睡眠中等待被诱人的菜香叫醒。但此时那个小个子老头可疑的喘息突然变成夸张的喊叫,习惯的旋律走了调,我的睡意就埋伏下一大半。我曾向蒙蒙提议,把床和书架之间的三合板撤掉,用砖墙彻底隔开卧室和书房,如果单给卧室开个门那就更好了。
蒙蒙说:“是不是这边的声音打扰你了?”
我说:“你不怕你的伙伴尴尬吗?”
“可要是隔开,也许我就不自然了。嘻嘻,你要听不见,我的声音肯定不自然。”
蒙蒙搂着我的脖子晃来晃去,我真担心,她一激动坐到我的身上,这个单薄的躺椅会立刻趴下。
“你要讨厌我的声音,我就听你的,用墙把它挡住。”
“我无所谓。”
据小个子老头自己说,他是某名牌大学的教授。他趁蒙蒙出去买东西的空,把我叫到面前。他说:“大家都说只要有你在外面守着,不光不会有外人打扰,连一只苍蝇也别想飞进来。”
我说:“过奖。”
“这是点小意思。”他把一张百元大炒塞进我的兜里。
他伏在我的耳边,“小兄弟,要是等会儿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千万别大惊小怪,你知道,人和人不太一样。”
蒙蒙的声音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样不紧不慢地哼哼着。渐渐地,小个子老头时高时低的喊叫我也习惯了。此时,傍晚六点,半个小时之后,小个子老头就会出来,然后满面红光地走出书店。也许他还会借着月光唱几句京戏。
雪夜很静,有巨大的吸力。但我不去看它。我伸手拿书,躺椅吱吱响了几下。
每天深夜,蒙蒙都会一本正经地评价当天的男人。她挑剔他们的手,好象男人除了手什么也没有。作为琴,她还会比较这天的声音和那天声音的不同。最后,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说:“一想到这一切都在你的眼前,在你的耳畔,在你的所有感觉里,我就难以自持。”
她从不评价我,虽然她清楚此时此刻没有比我更好的,但她仍然孜孜不倦地寻找着什么。她的这种执著和我对她一切行为的不屑,使我们对彼此心悦诚服。我们都喜欢这种空间广阔而有没有隔膜的亲密关系。
蒙蒙不是鸡,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和金钱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我可以证明。那些男人都是慕名而来,而且大多与她只有一次交易。不是鸡,又说是交易,是因为我。男人们出手大方,我当然来者不拒。我收到的钱足够我们过得象正常人。蒙蒙从不问钱来自何处,她需要就向我伸手,而且一向不客气。但是,就象蒙蒙不是鸡,我也绝不是皮条客,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是一厢情愿。
一九九九年夏天格外炎热。我给书店装了一台空调,整个夏天空调都在工作,和我形成极大的反差。我在躺椅里摆出最舒服的姿势,让无所事事显得无比美好而高尚。
直至秋天,我才象所有经历了夏眠的动物和人一样,开始生发勤劳的美德。我决定彻底整理一下尘封的书籍。我想把它们分门别类摆放妥当,如果能再逐一编号,那简直就太好了。但潘小雨就象一场暴雨扑灭了我的干劲。
潘小雨象一朵花,不是那种无关紧要的花,而是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这个地方空间多大,只要它在,就没人能够旁顾的那种花。当然她的身材、她的五官以及她的青春都是男人做梦也想不到的惊世骇俗。但和她的眼睛比较,其它的一切简直无地自容。她的眼睛,对,就是那对眸子,让我怎么形容呢,如此透明,如此清澈,如此不把世界放在里面,总之,清明得如同婴儿。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更别提这样的眼睛了,从来没有,我相信将来也不会有,绝对不会。
我正准备将一摞书从这边的书架搬到那边。我一回头就看见了她。我竟忘记了我的下一个动作。她坐在粘满尘土的书上,用那双让我无法逃避的眼睛注视我。她的好奇让我心疼的要命。我来不及想我怎么会这样。这时,我抱着的书已经哗啦哗啦地掉在地上,尘土腾起。但尘土怎么能挡住她的眼睛呢?她缓缓举起右手在耳后擦汗。
“书上有土。”我指着她盘踞着的乱七八糟的书。
“你是谁?”她问。
“我正想问你呢。”
“你看不出来吗?”
“――”
“我更象我爸。大家都这么说。”
“我还是看不出来。”
“我爸姓潘。”
“潘?”
“你是临时工吧?我妈妈干吗去了?”
“真没想到,你哪象她呢?”
“看来你的眼力也不怎么样。”
“――”
“你再好好看看。”潘小雨站起来,把头微微向后仰。
“看不出来。”
“你一点也不虚伪,要是别人,我这么一问,早就说,象象象。”她又坐在尘土上。
“――”
“我不象蒙蒙,蒙蒙也不象我妈。但我确实是她生出来的。我爸爸不会骗我的。”潘小雨虽然看着我,但我知道她其实正看着自己将信将疑的心。
“蒙蒙怎么说?”
“她呀,她不喜欢搭理我。她说我不是她的女儿。”
“――”
“她不喜欢我来这,你千万别告诉她我来过。”
“好吧。”
“你保证。”
“――”
“你能借我三百块钱吗?”
“――”
“我要看病。”
“你真的是蒙蒙的女儿?”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当她的女儿。放心吧,我会还你的。”
潘小雨白色裙裤上粘满了尘土,尽管她的背影婀娜多姿,但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在里面晃悠,让我匪夷所思。
二十一世纪的太阳如期而至,我的工作也终于完成,书和我看上去干净利落。除了整洁,我还有三个意外的收获。我在一本书里发现了一张照片,儿童时代的潘小雨在上面哭丧着脸。在另一本书里我找到一撮发黄的头发,发质柔软,散发着古怪的香气。我没有打扰这两样东西,把它们放回原处。
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了那个美国小说的下册。它的封面被撕掉,躲在一堆同样身份不明的旧书中间。小说的结尾很宿命,女主人公最终死在她第二任丈夫的刀下。这个一向容忍妻子淫乱的冷漠男人,竟然在一个春天的子夜发现自己原来如此爱身边这个正在熟睡的女人,以致毫不犹豫地挥下锋利的剃刀。
再见潘小雨已经是二000年的春天。北京正沙暴四起,潘小雨象一片被狂风吹落的树叶。她坐在我的躺椅旁,我们都对书架后面传来的男女媾和之声无动于衷。我闭眼养神,她把天真的目光落在最不值注视的地方。
“我需要钱。”
“――”
“我需要钱。”
“你需要多少?”
“五百。”
“――”
“我会还你的。”
“――”
“我现在就可以还,我可以给你。”
我看她。我说:“我不要你。”
“真的,我很好的。”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嘴唇苍白无力,不停地抖动。
潘小雨脱掉上衣。她强迫我看。
“你看。快看,看呀。”
我看见了恐怖。我张口结舌。我开始干呕。那些在她乳房周围密布的竟是烟头烫出的伤疤。这些白的,红的、黄的,老的、嫩的、流着浓水的伤疤象魔鬼的手印,不仅蚕食着面前这个女孩细嫩的皮肤,还把痛苦刻在我的眼睛里和我的心上。
“我想还你,但不行。”她的眼睛清清白白地看着我,好象这些疤不是伤在她的身上。
“没人敢要我,没人。所以我没有钱。”她说。
“但我要high,你知道吗?我想high。”
“我想要最后一次,求求你帮帮我。”
潘小雨抖成一团,鼻涕眼泪不由自主,但她没有哭。她好象不会哭。
“好吧,但这是最后一次。”
蒙蒙睡着了。我抚摩她的脖子,找到她的脉搏,这里肯定是动脉。我平静地举起刀。
“我等这天已经很久了。”这时,蒙蒙睁开眼睛,她微笑着。
“我知道。”
“来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嘿嘿。”
“再等,你会改变主意的。”
“小雨死了?”
“昨天派出所叫我去,就为这事。”
“痛苦吗?”
“她的嘴角有笑。”
“是不是很象你?”
“――”
“其实我根本不想杀你。”
“我可以等,但你不要离开我。”
                
(完)
发表于 2004-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小说]在风中,有个女人叫蒙蒙

发人深思的小说,看似平淡的语气,读完了却有些凝重的心情……
学习了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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