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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把你的全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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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日午后,闲来无事,就在网吧看现在正在电视台热播的《粉红女郎》。看到其中的一段是因为万玲要拍MTV而无法去电台作节目,就由方小萍代班,不曾想却一炮走火。而万玲也和方小萍产生了矛盾而搬出了她们一起住的房子。方小萍为了换回她们失去的友谊而在天堂咖啡馆门口撕掉了和胖子李签定的合约并且说了如下的话:“我把你的东西全还给你,你也要把我的东西还给我,那个曾经关心我的万玲”。故事的结局当然是友谊万岁。
  在感动之余,又不觉想起在许多爱情不在的故事中,总是有人要说:“把你的全给你,把我的也全还给我”。可是我们真的能到这一点吗?我们这样做的理由往往是想把你的一切从我们的生活中扫掉,不想睹物思人。可是我们真的可以忘记吗?我们曾经走过的风风雨雨,那些曾经走过的山山水水,那些往事真的可以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渐渐地淡去吗?如果我们可以忘记的往事又是不是我们曾经最珍贵的往事呢?真正的秘密是需要记录下来而害怕被遗忘吗?如果是这样那还是秘密吗?为什么在我们不爱一个人的时候,即使他或她不停地在我们的面前晃来晃去,而我们却不会体会或者是把记忆再现呢,为什么会是这样是因为我们真的已经忘记他或是她了,他或是她在我们的心中已经没有一点位置了。是啊,我们常常会听到:“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快乐让你带走”。事实上不论我们做什么,我们是无法影响那些对我们已经不在留恋的人。所以以这样的理念,那些为爱自杀的人实在是愚蠢到了极点。因为你这样做的后果只是伤害你自己还有那些爱你的人。记得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是讲一个被抛弃的女人,她的母亲对她说:“你有什么好难过,他的损失比你大,你只不过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而他却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最初看到这句话,很是为这句话的哲理性而感动。是啊,是谁的损失大呢?
  又想起那些隐士来,小隐于山,而大隐于市。是啊,我们总是以为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就可以忘记你了,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吧了,正如真正的隐者不需要去那偏僻的山野。而那些真正刻骨的记忆又岂是经过 岁月可以遗忘的,正如四大名著,经过了这么多年,风采依然。真正的东西是不会随着时光褪色的。而那些随着时光渐渐淡去的,也许原本在我们的生命中就不重要。只是我们没有认清而已,多年以后,也许我们只是一笑泯恩仇。那些往事,那些记忆。只是天空中飘过的云吧了。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云彩可以点缀天空,可是却不是天空中的亮点。
  现在的社会,怀旧似乎成了一种时尚,我们总是在那些早已过去的,并不能给未来带来好处的往事中回味,还以为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生活并不是总是停留在原地。如同阿庆嫂无法从失去孩子的记忆中解脱,看不到未来才陷入回忆。
  是啊,家在那里,身安处即是家。我留着你的东西,我还是能慢慢地忘记你。  
发表于 2003-10-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把你的全给你

很真切的感受
真切的心情,读起来很有同感……
喜欢:)
问好,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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