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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悬赏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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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9 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悬赏杂谈》
   文/飞狐子
每年春季都要开展一次热热闹闹的农资打假活动。今年,河北某县出台了新举措,设立了举报热线,悬赏重金鼓励农民积极举报。两个多月过去了,报道说,有关部门查获了大批假劣农资,但是却没有接到过一次举报。赏金没有发出去,着实让政府部门奇怪了一阵子。好像农民没有一个发现假劣农资的,或者都富起来了根本看不上那点赏钱似的。记者走访农户得到的答复是:硬愿私了,也不愿公了,老百姓惊动不起“官”。
一亩地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领5000元赏金却不如私了或吃哑巴亏划算,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岂不怪哉!
其实,在农民那里,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只是我们的官老爷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农民的疾苦。请在酒足饭饱之后想想吧!取证、举报农民不怕,可真假鉴定就难啦。费用谁出先别说,还要被部门间当球踢来踢去地涮着玩,再加上吃拿卡要,请客送礼。最后是赢了官司输了钱不算,还得赔上时间,耽误农时,只赚得一肚子气,气出病来自己着罪,当然划不来。不举报不打官司只被黑心的商家坑一次,一举一动官,那麻烦就大了。老百姓见得多了,亏吃得也多了,不用感到奇怪。相信老爷你如果无职无权也不认识什么这个局那个长的,也不会干这种傻事。如果硬是有人不信,我就不得不举几个小小的例子了。
例一:某市有一个乡中心小学,校长的儿子才四岁,可工资却领了四年了。事情被农民知道后,贴大字报,上访反应,可几个月过去了,只不过四岁的儿子不再是吃皇粮的国家干部了,校长还是校长,教书育人的灵魂工程师还得归他管。缺人啊,离了他,塌的不光是中心小学的天,还有多少人多年来苦心经营构建的网和桥也就塌了!老百姓心知肚明,却又无可奈何。
例二:市里积压了一批等待分配的毕业生,当然也有“长”字号的。几个有本事的爹娘老子一合计,报告打到地区:某某单位急需某某人才若干名,云云。上下一忽悠,几个指标就下来了。当然不能在文件上指名道姓地批上,某某局长千金,某某书记公子之类。那是违反纪律的事,谁都不会做的,需要变通。于是乎,忽然间就“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某某局需要招纳贤才若干名,由于毕业生太多,为了公平公正,也为了让贤才脱颖而出,奉上级指示,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希望符合条件者速来报名,云云。那架势如科举一般,恨不能让地球人都知道。得到消息的百姓自然是如沐皇恩般地惊喜。等到榜子一出,自然是名落孙山之名落孙山。一打听才知道,榜上的都非凡人,少说也是皇上他二舅妈家大表哥的重孙子!倒不是他家祖坟风水好,人才辈出,奥妙都在那题上!人家当婊子,让老百姓给立牌坊,有啥法子呢?都怪自己命苦吗!
没听说吗?“家财万贯,不及汝瓷一片”,汝瓷者官窑名瓷是也!自然要高民间小窑几等的。百姓是民窑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比不得啊!当然,倘若民窑小瓷能刻上王公大臣的名字,或者有证据证明某时某地被某皇上或某钦差之类宠幸过,另当别论。
不过,不管怎么说,人家是按成绩录用,公平竞争,合理合法。老百姓心不服,口也得服啊!胳膊不但拧不过大腿,还有被大腿拧折胳膊的危险!这点道理谁都懂的。
例三:说到假劣,就不得不说说王海先生。王海先生地球人都知道,中国打假第一人,名人。所有人都知道王海先生买到的是假货,可就是屡屡败诉。人家说他是知假买假,目的不纯,不是消费者,还搅乱了市场,云云。呜乎哀哉!造假卖假者搅不乱市场,打假者反而搅乱了市场,真是比怪哉还怪哉!就如某恶棍经常杀人放火,就有勇敢的某君放弃工作,专门盯着,被堵在了做案现场。我们的官老爷竟然要治罪于某勇士,曰:你不务正业,搅乱了时局!我倒要请问官老爷大人:就算是王海先生完全是出于索赔的目的,又怎样呢?他维护了谁的利益,又损害谁的利益呢?这点道理不比弄清金字塔之迷更难。也比得诺贝尔奖容易得多,除非你是地道的白痴的白痴!王海都赢不了,普通老百姓谁还敢逞能呢?
有消息说,继公安部发出红色通缉令悬赏成功捉拿重大犯罪嫌疑人马家爵之后,又有大毒枭刘招华被捕了。不过看来悬赏通缉的几十人中,也只有几个了归案。假如某一天我一高兴,冲着那几百万元的赏金(请注意,只为赏金,不为别的。那时我甚至会为重大嫌犯太少而发愁,就如某些警察,没有了违章者罚不到钱一样难受),辞了公职,专门怀揣着布告,走南闯北满世界转悠,然后举报领奖。请问阁下,如果在我的指引下真的抓住了通缉的嫌疑犯,这赏是否也是无效的呢?因为我的目不是为了抓逃犯,所以不纯(其实很纯,很明确),也不是偶然碰上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专职跟踪被通缉令悬赏捉拿的重大犯罪嫌疑,没有这种职业吗!
我又想问问各位老爷,这人世间有几个人目的是纯的?什么才叫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吗?你自己做到了吗?我想,我们评价一个人行为,绝大多数不应当把动机放到第一位乃至是唯一的。哪个人的行为不是首先是想到的自己?只要他做利己的事情的时候,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也或对他人对社会有利,就应当得到承认和鼓励,这是我们必须保护的,是人类社会和整个世界进步的原动力。那些栽下的高官(当然还有不高的官和许多侥幸没有裁下来的官儿),哪个不是曾经举着拳头在党旗下宣誓,坐在台上大讲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呢?他们的目的纯正吗?王海的行为即便完全出于自私,也无可厚非。难道我们一定要让百姓打“一块钱”的所谓公益官司吗?这样的官司除了毫无疑义的华众取宠的炒作外,我实在是看不出还有什么作用,受害的当事人赔着时间精力和金钱打官司(就如石家庄的某先生,被打假官司搅得妻离子散),制假售假者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最直接的后果是明明白白地告诉老百姓:打官司有理也得赔上钱。这简直是浪费司法资源,亵渎法律尊严。王海先生的悲剧无疑是我们民族的悲剧!这样简单至极的道理连我猪脑子都想得明白,官老爷不应当想不明白吧?举个例子说,严峻的环境问题已经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便有有识之士呼吁,为了我们人类自己的生存请爱护环境吧!于是便有人跳出来大叫道:你目的不纯,完全不是出于对熊猫和癞蛤蟆的保护。然后,恨不得一棍子把那人扪死!真是愚蠢至极,可恶至极!
假如多一些王海,每个县有一个王海,类似劣质奶粉造成的大头娃娃的悲剧至少会少发生一些。王海杜绝不了假劣,但可以给假劣以打击是不争的事实。王海越多,假劣就越少,不会有人反对吧?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都是王海,假劣将无藏身之地。至于王海们的最终出路问题,我想不用劳驾您瞎操心。王海既然冲着钱去的,假如哪一天,王海们带着显微镜也找不到一件假劣商品(这难道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吗?),该干啥去,他们自然知道,不会成为刁民到您家里赖着。所以用不着您老人家劳心,您也该干啥去干啥去吧。
我们当今的社会是,一方面老是指责老百姓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又指责王海是刁民。假如我并不知道所选的商品是假劣的买了回来,或看出是假劣的了放下不买,至于谁会被坑害并不重要,我就不是刁民。如果我明明看出是假的,而买了并且手握着证据要求索赔,我就一定是刁民了!瞧瞧,老百姓简直左右不是人。当老百姓真难啊!
老百姓眼里看见的天平是歪的,天也是歪的,要想正过来,就非得把事情弄大了不可。就如民工因为拖欠工资跳楼,投江,或者就如西安宝马彩票案的受害人要爬到广告牌上一样。原河北省省长程维高,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个不惜一切代价的杠头郭先生(据说敢说真话的郭先生现在过得很凄惨,他应当是人民的功臣啊!)当年的程省长,现在恐怕早就是总理了!你就是有天大的理地大的冤,没有敢把天捅个窟窿的胆量,没有豁出全家性命的劲头就别想赢。就是赢了又怎样?就如郭先生。
可见农民没人举报领奖,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了。5000元不是小数目,但农民兄弟要不起,也赔不起那时间,扯不起那个淡。再说了,能(或敢)卖假劣产品的全都不是等闲之辈,比老虎的屁股还老虎的屁股,谁敢摸呀!?就如我的朋友开歌厅一定要有一个“公安”的人入股一样。买了假货硬愿私了,也不报案,与其说是老百姓愚昧,毋宁说是老百姓丧失了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
                 
                             2005年4月12日乘火车来庆阳路上
发表于 2006-4-19 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悬赏杂谈》

民管官不如官管民。
 楼主| 发表于 2006-4-19 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悬赏杂谈》

下面引用由墨客2006/04/18 08:57pm 发表的内容:
民管官不如官管民。

  问好! 这么快就有人看了!谢谢
发表于 2006-4-19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悬赏杂谈》

就如我的朋友开歌厅一定要有一个“公安”的人入股一样。买了假货硬愿私了,也不报案,与其说是老百姓愚昧,毋宁说是老百姓丧失了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
这种事还多着呢?有时候自己了不麻烦啊,所以有好多的事找执法部门有钱的无理也就变得有理了。
发表于 2006-4-19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悬赏杂谈》

公道自在人心,中国的法制总是在有些时候小于人治,官家事可以上高速,百姓事还在小路上走.
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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