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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熊悟为 于 2012-10-15 17:28 发表 功夫到家的人一眼就看透了哈哈!多谢来读!问好!
原帖由 熊悟为 于 2012-10-16 19:16 发表 第一眼第二眼不过是个由认到识的序列,主观认为第二眼的感觉更强烈,就先写第二眼。 再说,这样排有点倒叙的感觉,形式更独特,容易吸引读者注意并走进。 如果一定要找个依据,三眼可以是三个不同的人称:你, ...
原帖由 水云涧 于 2012-10-16 22:18 发表 来读佳作,真是享受:)))同意张君刚的点评:)))
原帖由 海凌风 于 2012-10-17 07:28 发表 哈,再来看三眼!
原帖由 春意阑珊 于 2012-10-17 11:43 发表 ———————————————— 感谢熊老回答得如此细致。果然博学啊! 读你的诗歌,与你交流,春意长知识了。 以后多多指教哦。
原帖由 熊悟为 于 2012-10-18 13:18 发表 说博学这是捧杀哈!恒沙之术,知道不过一粒半粒的而已。更没有指教,诗无止境,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吧
原帖由 闽中林木 于 2012-10-18 17:13 发表 好眼光。
原帖由 捻儿 于 2012-10-18 20:30 发表 想象不错,引用的比较多,容易造成理解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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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19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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