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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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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哲 于 2011-2-12 11:03 发表
此人多处言语没有文德,非正常交流的朋友。

为无站这样的果断处理而感谢。这也代表了大部分诗友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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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这里有阳光 于 2011-2-12 10:40 发表



感觉你的评论太随意了,评论本身从诠释和理解上有些主观性。不是你写的多就是写的好,而你至少要写出作者的想法,而不是要写你怎么想,如果以你怎么想来定论作品,那还要作者做什么呢?不要轻易下结论,你可以 ...

阳光兄说的极是,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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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哲 于 2011-2-12 10:59 发表

查会员伊万诺夫,在本贴的跟贴多数不属于正常交流,原因为缺少对诗友的相互尊重,与论坛的平等、相互尊重交流原则极不相符,有蓄意捣乱之嫌。版主多次警告无效,故封人一个月,以后视情况再定。

我请无站喝酒, 太痛快了, 我是第一个受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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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半遮面 于 2011-2-12 11:13 发表

我请无站喝酒, 太痛快了, 我是第一个受害的人

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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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按咱计算着,面面其实应该算第三个受害者,可见其人杀伤力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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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站万岁   格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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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你们是有权的,警告他不听,就可以出刀,然后到斑主区备案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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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欲望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2-1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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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理性的诗歌,进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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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倒是觉得,有些人喜欢当小丑,就让他去跳梁吧!不过,还是为无站的正义而欢呼一下,希望继续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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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诗怎么评都可以,伊万诺夫同学的问题是过分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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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认同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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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庆祝格格昨天的情人节圆满成功,俺今天给你剪彩,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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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首用心在解剖灵魂的诗,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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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堰鹤 于 2011-2-15 18:03 发表
不要和社会过不去,因为,那样你会过不去
不要和小人过不去,因为,小人自己会过不去
不要和自己过不去,因为,一切都会过去!

问好格格!有空多些好作品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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