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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贵州周雁翔

第四鸦《无题的恋歌》(听风弟弟意见改)请求大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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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斧头一把,进来砍诗》

先观文友相貌,承得住我的斧头。再看文友诗句,受得了斧头的力度。于是,放下心,砍之。

          一
没有看见过太阳,是的
我没有看见过太阳,在看见你之前--爱,是不可言说的。存在心里头,感受,但细说端详,确又不明。于是,文友起笔两句,先向无理寻去。太阳天天见,硬说看不见。谎言一大筐,其实对方那女子就喜欢听。有时,就是这样的,谎言不像谜,她也懂得。但如同一首老歌一样,百听不厌。不言爱,而反其道为之。这法子,作为男人一般说来用过,但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百试不爽,也百试有用。那有用,就是正道。

在看见你之前.我甚至没有看见过
身体里血的沸腾,我对温暖如此陌生--前节不言爱,确爱意扑脸而来。想来那女子会笑得合不拢嘴,将手捂住。但这首顺着上面的句法,本以为应该有一转,或再上提。可作者写来,不仅不是,而且比前节逊之。建议改。不然,那女子,一定会皱着眉头,不会满意的。

我也没到过梦,在梦境
太阳是否像你一样,散发着处女的馥香--这一节,更差。虽然笔法如故。但一节不如一节,诗意就远了。先说思想,就我认识,你过于男性霸权。这个年代,还谈什么处女二字,岂不是封建思维祟祟。若言爱意,其实重在你有情,她有爱。情,你的要浓烈,你的这首表达出来了,但是要求她的爱,不仅身体,而且心灵,那就过分。诗意之飞翔,重在心与心的撞击。我就不帮你改了,最后一句,应提起来。否则,此诗就俗了。给你提个醒,你费尽更改的思量吧。

             二
没有茎,并非香销玉损--这行,后句老套,是你言爱而偷懒的法子。那女子听或看过,一定通不过
我派出的花朵,带回你一队春色--这句,很不错,奖你一朵红花。你当玫瑰用一用吧。注意拔掉枝上的刺,不要伤着她的手。
你是如此永恒,打碎了时间的枷锁--这句,不好。情慝在心里,最好落到实处为佳。写就永恒二字,显得空泛。
我要先忘怀自已,才能把你忘怀
没有开端,我的忧伤就没有结束--这句咏叹调风格,很男人的抒情。不错。继续奖一朵红花。注意事项上面已经说到,这里从略。
             三
你有土吧,请埋葬我
像活埋种子
我将为你开出一朵小花
只是请你把我埋得浅一些,更浅一些
好让我能听清你
渐近的脚步--此首,读完。再统领全篇。不由笑了起来。因为,第一首,是往大处说。拟成太阳,这谎言撒得真是大。看来,没有起到作者自认为的效果。于是第二首,往花朵去说。并且将时间进来,将这份爱描成永恒。效果有一些吧。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以求精确性。第三首,仿佛是美国制造的导弹,方向性更加明确。一炸一个准。早就应该这样啦。如果她是目标,是一个靶子。文友在前面,东一句西一句的,营造了一个极浓烈的氛围。打下如此坚实的基础,用尽苦心。末一首。是里面最为漂亮的一首。也最用心的一首。是值得肯定的一首。不过,情表达出来,就我看诗太多,还是少了新鲜的意象。还好,我只是读者。我看不看没有关系。想像那女子,听到你言死,而后生的意思,一定感动不行。那,我祝福你。祝福天下人有情的,终可天长地久。当然包括你与她啦。

[ 本帖最后由 风浩荡 于 2007-10-16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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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弟弟的斧头好俊雅,一边锋利,一边沾蜜;一边诗家,一边友谊.评得在理,点得准确,茅塞顿开,让人钦佩,哥哥感动!!!谢谢谢谢!

[ 本帖最后由 贵州周雁翔 于 2007-10-15 2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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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又是一把好斧。认真学习了一把。问好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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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雁翎兄诗、情皆盎然哈。佩服,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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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踏雪迎风 于 2007-10-15 09:30 发表
认真学习周斑竹的精神,好诗也是改出来的。问好各位!

勤能补拙吗?我直接担心呀,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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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朋友。其实我提的意见,你只要体会就行啦。不是我提意见你就改去的。这样反而不好。原因就在于,我对爱情的看法,与你不太一样。所以我回贴中言爱,与你不同,作的是交流与探讨。二,我对诗的看法。是认为,你写的还可能有更大的空间去挖掘。但我不能肯定,往下挖,就一定能挖出水来。综合二点看法。我建议你最好不改。改来改去,把整体伤了,那就是我的罪过啦。

或愿意接受我的意见,最好在你下一首里作整体的考虑。如果我的意见是你能接受的。

你的诗句《无题的恋歌》,也有些重复语义。无题二字,古时多有隐而不语的内质,才这样拟。隐而不语的,当然有所指,而情感方面是最多的。我的意思是说,无题就有恋歌的意思。所以,要么是无题,要么是恋歌。如果是我,改名是《无理的恋歌》。以增加题目的别趣来。

我看了你的一首三组。总体来说,是不错的。我理成如下:
第一首,无理。那就应该加无理的力度。毕竟爱情这东西,就不要讲太多的道理。
第二首,无趣。那就应该往无趣的深处说去。毕竟无趣到了极点,或许正是爱情的体现。
第三首,无赖。那就更无赖里说。不然,弄得含情脉脉的,反伤了一种用狠的味道。
其实,有一点正话反说的意味。应证的是,孙子说过: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你的这首谋篇,我认为很棒的。我只是希望,那就把奇用到底,那读诗的女子,岂不凌风微步,罗袜生尘,向你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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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兄弟!改还是要改的,能够在论坛交下兄弟这样的朋友,不能以自豪来表达我的内心!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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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7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兄们前来砍一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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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要先忘记自已,才能把你忘记

我想砍这句.这句是最有诱惑性的,砍了,老兄你就安全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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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7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远帆 于 2007-10-16 09:56 发表
都要先忘记自已,才能把你忘记

我想砍这句.这句是最有诱惑性的,砍了,老兄你就安全了.哈哈

小弟,哥这两天万念俱焚,唉,都是家务事,不说了,这三,哦.四个爱情诗,哈哈……苦中作乐而已。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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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诗,阿周兄在上面的回贴。虽然语意不详,但多少让我对这首诗更多的感触。
曾经就认为,当诗成为很私人化的语境的时候,我们很少能真正知道作者在写作时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内心处于怎么样的一种处境。而古典诗歌,经过上千年的不断的诠注,不断的垫高原诗的背景厚度。诗歌不仅从语言上,更在多角度中,立体的呈现在我们后人的阅读里。

爱情,这东西,说简单简单。但谁说他能清楚,我肯定会认为他是无知。当你家务事,不能断。诗,介入其中,也不能成为包公。成为包公,也难断这家务事。苦中作乐,就乐一乐吧。因为,当你这首在前面以无理的方式进行抒发,而后几篇,语言变得轻缓而柔软。就让我知道,或许在实际发生的家务事里,你内心的那乐里是有无法表达的苦。

诗写成这样的。那就这样吧。我的朋友。
总相信你,将这段家务事处理好的。多年之后,你会对这段家务事,进行定义。是一段值得回味的故事。而不是什么不经一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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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了新贴,又在这里读一遍。

浩荡兄弟一来,挑战者热闹许多,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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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浩浩荡荡的友谊让老兄我感动不已,再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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