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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美与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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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说美与美感
■ 山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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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秒前
    事实上,什么是美,什么是美学,中外美学界从来没有统一的认识,一直处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态。我则从我的审美经验出发,为美下的定义是:美是客观存在与人的主观情感之间建立起来的和谐统一的关系,及其兴奋情性的过程。
    就设个例子来说吧——
假设我们一些诗友站在南京长江公路桥的中段廊杆旁东望:但见大江东去,船舸争流,烟波浩淼。——这就是“客观存在”。这一瞬间你会想到什么呢?你的“主观情感”是否会因而兴奋起来进入诗境呢?是不是有一种美感产生出来了呢?如果是,那说明长江的“客观存在”与你的“主观情感”已经建立起来了“和谐(景悦情,情入境)统一(融合为一体)关系”,而“兴奋情性的过程”,大概要持续到我们离开。
    这个“关系”与“过程”,就是美。注意,上文提到的“美感”与“美”,决不可混同。美感,是人们对美(亦即对那个关系与过程)的主观感觉。我们知道,感觉纯粹是主观的,而美则是主客观的统一。全然两码事,两个概念。
    我们知道,定义某个概念,就是指出它的本质。我们说“美是什么”,回答出的那个“什么”,就是本质。说“美是什么”而“众说纷纭”,就是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尚“莫衷一是”。
    上面我对美的解释,与狄德罗(法国近代哲学家)的“美是关系”,字面上有交叉,但不是相同的认识;与李厚泽(我国当代著名学者)的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相近,但差异还是明显存在的;而与朱光潜(我国当代著名学者)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大脉相通,细脉有别。因为朱老先生具体为“以主观去统一客观”。我认为这样表述不够完全。因为,“客观存在”与“主观情感”的相逢,有景物与人、事物与人、动物与人、宠物与人、人与人、意识与人等诸多的情况,其中前四种,应当说是“以主观去统一客观”,而后两种,就不一定了。比如相处之美、交往之美、友谊之美、亲情之美、性爱之美、爱心之美的建立,都是互为主客观的,这时的“客观”也是“主观”,“主观”也是“客观”,因此把命题反过来说也是符合实际的。再如各种艺术品种之美的建立,作为艺术品其本质是意识的,也就是创作者 “主观情感” 的载留。而这个载留的“主观情感”,对于欣赏者的“主观情感”来说,却是“客观存在”。而欣赏者被创作者载留于作品中的“主观情感”感动了,或感动至深,从过程看,不就是以客观存在去统一了主观情感了吗?
    至于国内外众多先贤、学者、哲人中,持美是客观的“客观说”, 与持美是主观的“主观说”,都是不合实际的谬误或偏颇。因为,如果说美是主观的,那么我们说的美感就不成立了。美感这个词里的“感”无疑是主观的,那么“美”就不可能是主观的了。因为只有主观反映客观,哪有主观反映主观之说呢?那么,如果说美是客观的,就可以称之为美的事物。而对同一个美的事物,任何正常人就都可以体会到其美感,但实际上不是这样。比如“贾府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鲁迅语)。这如同说对于林黛玉的美(才情、志向、气质、面貌),焦大是感觉不到的。这也如站在长江大桥上欲要纵身一跳的失恋少女,不会与我们一起融入烟波浩淼的诗境是一个道理。所以美也不是客观的。美只能是客观存在对人的主观感觉的吸引或刺激,或者人的主观感觉对客观存在的认知与共鸣,从而建立起来的和谐统一的关系,以及这个关系持续兴奋情性的过程。过程里有主观的情性,关系里有客观的和谐,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说美的本质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是主客观的统一的关系与过程。
发表于 2012-4-2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问先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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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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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是美的本体,即作为其物自体,西方表达为纯粹理性,老子表达为道。美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过程,并作为人的审美活动的结果。自然有其秩序而无其目的,人有其秩序也有其目的。把美纳入给美感,是把世界纳入给人学,并在人学的意义上加以规定和阐发。但人学的意识会同样把自我当作自我的客体加以看待,于是意识的部分意义会同样返还给世界,美的诠释又会把美感重新分配给美。所以美的命题的谓语部分也是美,一个不断返还给自己的事物。把美解释为美感,是一种狭隘和带有功利性的人学的美学观,实际更加混乱,于无利害而合目的的美感来说甚至是有害的,因为它会产生焦虑的统一性求诉。

[ 本帖最后由 夏日的果 于 2012-4-24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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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夏日的果 于 2012-4-24 11:30 发表
美是美的本体,即作为其物自体,西方表达为纯粹理性,老子表达为道。美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过程,并作为人的审美活动的结果。自然有其秩序而无其目的,人有其秩序也有其目的。把美纳入给美感,是把世界纳入给人学, ...


谢谢朋友留言!!

是的!“美感”与“美”,决不可混同。美感,是人们对美(亦即对那个关系与过程)的主观感觉。我们知道,感觉纯粹是主观的,而美则是主客观的统一。全然两码事,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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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山城子 的帖子

那么你其实是坚持了美的一部分独立性。

[ 本帖最后由 夏日的果 于 2012-4-24 2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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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chaozai3 的帖子

在人之初,人肯定更多地带有自然秩序下的产物的性质,因为自然有其秩序是而无其目的,所以人之初是不知为何而来,又不知为何而去。但人的意识分化了它与物自体的关系,人来自于自然,自然作用于人,人又作用于自然,并从中创造了自己。美与美感就是这样被逐步分开的,把美感当作美的本体,是把宇宙解释在人本中,并通过揭示生命而揭示宇宙。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情况的复杂是,人们一开始对这个意义是不清楚的,于是他陷入了混乱和纠缠不清的学说中。他甚至不知道哪个“我”才是“真我”,甚至会认为野蛮便是道德,并扭曲了人本的解释,也扭曲了理性。人是悖论的,它可以是合道,也可以是反其道,天作美则合之,天不作美便改之。因此人和动物的兽性有着不同层次的功能,人于无机界的出入更是自我命运的把握,并彰显其生存的普遍目的。

[ 本帖最后由 夏日的果 于 2012-4-24 2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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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chaozai3 的帖子

有如此见识和理论的述评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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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是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哲学观点来讨论美学的,无疑是正确的!
能常来赐教与交流,山城子不生荣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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