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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哑榴 于 2010-12-4 21:17 发表 谢谢支持!
原帖由 木芙蓉 于 2010-12-5 18:36 发表 值得剖析的创作。谢谢俺香!
原帖由 杨望远 于 2010-12-6 00:58 发表 这亇故事编得?
原帖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12-6 18:28 发表 呵呵,其实,出了车祸,第一时间是救人! 无论千条万条理由,肇事车辆和司机不能够离开现场!
原帖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12-6 18:33 发表 作品非常感人。 警司对司机说“你 走 吧”是不行的! 死者家属虽然可以放弃起诉,个人却无权表态要他走人。
原帖由 一缕悠香 于 2010-12-6 18:43 发表 这个决定是真实正在发生的。这便是社会与人纠结之处。其实大家都知道。后来警司离职了。 我想我该把这点交待一下。
原帖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12-14 16:20 发表 想也是这样的结果!这就是情与法之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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