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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帘卷西风 于 2010-8-19 00:51 发表 某年某月某日,那些桃花的唇痕梦醒十分。姐;我怀揣文字浪迹天涯。 就此句想说两点: 一、有梦醒十分的说法没?如果没,“十”字可否改成“时”字? 二、姐字后面的“;”号可不可以改成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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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夕颜 于 2010-8-19 10:13 发表 一些故事总沉浸在海螺的意象中,而我如今依然命犯桃花 总也逃不出相思的诅咒
原帖由 守望炊烟 于 2010-8-19 20:49 发表 问候老师向你汲取一些厚度
原帖由 木芙蓉 于 2010-8-19 20:57 发表 炊烟客气了,一起学习进步
原帖由 夕颜 于 2010-8-19 10:12 发表 莫问今昔是何年. 付与青萍之末,某些约定犹如惊鸿一瞥。相思如梦,且听风吟。请别言及我稿纸上泛滥的忧伤,一路向南,南方之蓝,秋水与长空距离遥远。 问的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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