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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张凡修组诗《玉米,棉花》,兼谈张凡修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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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自称老头的五十二岁农民诗人:张凡修

                               ——浅析张凡修组诗《玉米,棉花》,兼谈张凡修印象


                                                               文/李衔夏

    诗坛上写乡村诗歌的诗人多如牛毛,大多是有农村成长经历的人,真正大半辈子干过农活的,真可谓少之又少。
    《人民文学》诗歌编辑朱零写过:“那些离开农村那么多年,对当下的农村经验并不了解,而是靠一二十年前,或者更久远的经验,来写当下的农村,这种经验是否还靠得住?我说这些,是因为我看到的许多诗歌里写的农村,全是五十年前的,或者说,五百年前的。全是虚幻的、梦境里的、农耕时代的农村。跟当下的农村生活,跟当下农民的心路历程,格格不入。”
    在网络的诗歌江湖里,张凡修无疑是货真价实的农民诗人中最大名鼎鼎的一个。在前不久出炉的“中国十大农民诗人”名单里,最有名的显然不是他,而他在网络的盛名应该获益于他以农民的辛劳精神在网络上面的耕耘。
    了解一个人,看简介应该是比较直观的方式:1958年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的张凡修,1975年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乡务农。1976年开始发表作品,2007年8月至今,张凡修一直在建平县的企业打工,并把朝阳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张凡修是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多年来写下了大量关注辽西贫困丘陵地带,体察辽西农民底层生活的现实主义作品,有组诗发表于《河北文学》、《诗神》、《诗刊》、《星星》、《诗潮》、《绿风》、《诗歌月刊》、《诗选刊》、《诗林》、《文学与人生》、《佛山文艺》、《江门文艺》、《中国诗歌》等百余家报刊。
    从简介可以看到,如果目前的公元阳历没错的话,他应该是52岁。按照法定的退休年龄60岁来看,他离老年应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顶多算是中年末梢。而在网络上稍有接触张先生的朋友也会有这样一个印象,就是他喜欢自称老头。我认真观察过他的几张照片,作为一个52岁的人,他比同龄人要苍老,两鬓秋霜的感觉。显然,生活中,他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简介中也说,他务农几十年,零七年开始到外地乡镇企业打工。他应该属于那种老骥伏枥的人。在我的印象中,许多农民朋友都会苍老得很快。也许张先生自称是老头,正是这样的原因吧。这样的自称,让读者们对这个52岁的男性农民更增了一些亲切和疼痛感。
    张凡修是早知早慧的人,早在文革结束那年就开始发表作品了。但他又是大器晚成的。我有一个习惯,喜欢在论坛邂逅好诗人,遇到我认为的好作品之后,就会搜索这个诗人的相关资料。当时我搜索的资料中,还显示,他中断写诗好多年,最近几年才重新创作,目前网络许多诗人都有类似的经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早在八十年代就报读过《诗刊》的培训班,接受过高洪波(后来是《中国作家》副主编、《诗刊》主编)等老师的面教。可以想象,年轻时代的张凡修一定是个充满理想的人,无奈生活所迫,精力只能最终转向生活,远离诗歌多年。虽然历史是不能怀疑的,但还是不禁让人畅想,如果当年的张凡修坚持写下来,也许早已经是知名诗人(在那个年代,要入选青春诗会应该不像网络时代年产数十万首诗的今天这么难吧)。
    我从来没有跟张先生作过任何交流,主要是我阅读他的诗,估计他也没怎么读过我的。印象最深的一次接触应该是在绿风论坛。不久前,绿风论坛恢复运行,要招募几个新版主,我和陈思楷作为年轻人(他比我年轻更多),怀着一腔激情跑去应征,发了个人简介。两天后我再上去看反馈,就看到张先生留了一段老顽童般的话,大体是模拟管理员口吻(他的身体是普通会员)说,通过我和陈思楷的申请,末尾还署日期和盖章。读着给人一笑。之前一点也不了解张先生,这回有了一点感性的印象:乐观、积极、幽默、泼皮的“小老头”。
    说了一大堆,下面还是来说说张凡修的诗吧。由于他是个勤奋的诗人,诗作颇丰,要说全是不现实的,因此我选了他的一个组诗来赏析。《玉米,棉花》(由5首诗组成,《算计着过》、《皮影戏》、《玉米地》、《骨头》、《母亲的棉花》)发表在《诗刊》2008年9月下半月刊“原创新作”栏目,可以说,这组诗代表着张凡修创作的最好成绩(当然,他不止一次在《诗刊》上发表作品,这里的“最好”可以是并列的,另外,最好成绩的诗作不一定是他最好的作品)。
   
《算计着过》
   
这个冬天,比煤价还冷。买不起
一千二一吨的块煤
我只能,买七百元的煤面儿
掺一些土,搅一些水
在大簸箕上面来回骨碌
骨碌成元宵般大小的煤球儿
为了暖和,我由正房搬至东厢房
当偏西照进来的日头洒满土炕时
我就把炉火闷住,把有限的火种养起来
原先我的肩膀一直空着
这回压着寒冬的重量。我不得不
提刀进山,砍一担薪柴,多往大灶里添几把
天要黑了,我还需要掰着手指头
是八点还是九点,才更适合
将豢养的火苗,叫醒

这是一首直观的诗,但不代表简单。这是一首充满疼痛感的诗,特别注重细节和场景的描写,写得晶莹透亮,在毫不抒情的情况下让读者感觉到痛,这是一种高明的手法。生活化而真挚。而诗中的细节和场景似乎写得很单一,但其实表现的是整个冬季日复一日的情况。这在艺术上,是典型的“一,就是三”。至于冬天什么时候到头,却看不到。“贫穷,但听到风声都是好的”,这就是值得期待的诗人。这首诗显然就是,讲述的是一个冬天取暖的故事,寒冷,却让读者感觉到温暖。一个农民为有限的燃料计算着取暖开始的时间,诗短,但农民的精明、朴实、冷静、理性、贫穷但不失其希望的形象跃然“纸上”。诗的话题是新颖的,它讲述养火苗的经历,当许多人养情人、养宠物、养身体的时候,一位憨厚的农民因为生活而被迫养火苗。他必须在适当的时候把火苗叫醒。同时叫醒的,是阅读的温度。

《皮影戏》

必须穿过一场烟雾,才能
抵达那扇窗户。没有玻璃
故事从里面跑出来,被驴皮装订
我记住了,是一开一合的手
捏针,捏线,捏秸杆,捏鸟儿的翅膀
在一面墙上,被人影冲散
窗外,大雾迷漫。天空运载着蹄声和碎影
屋里,一针一线,一招一式
缝昨天的布袋,让我一头钻进去
找不到今天

写的是一个诗化的生活场景,用皮影戏来比喻夜晚针线缝补打在窗玻璃和墙上的影子,浪漫而逼切。诗中没有直接点出缝补的人是谁,但显然不是“我”,因为第四行写“我记住了,是一开一合的手”,那么自然是别人。而且,两次提到雾,使故事显得飘渺而遥远,那么,“我”就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或者回忆者了。这是一首具有二元结构的诗,直观是一个场景,但远远不止场景这么简单,它还留给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第五行后两个短语:“捏秸杆”,暗示缝补的是草鞋或者草帽;“捏鸟儿的翅膀”,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游子衣服的袖子,一种是游子脚下的鞋,两者都可以称作鸟儿的翅膀。那么,两个短语联系起来,就可以确定,缝补的是草鞋了,而且也同时说出了,这是母亲或者爱人为自己即将远行的儿子或者丈夫缝补的场景,第七行的“蹄声”进一步说明此点。末尾转入追逝式抒情,显然,“我”就是那个游子,而场景发生在“昨天”,即是过去。作者回首当年的离乡别井,觉得后悔,应该更多地陪伴在至亲的身边,因此,他希望当日的针线缝补的不是草鞋,而是一个布袋,把他装进去,不让他离去,他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漂泊人生。

《玉米地》

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
正是吐穗扬花,棒子刚刚露头儿
一场不大不小的风,弯曲地走过
玉米地,便歪倒了一个季节的脊梁

那几天王长柱正犯腰疼病
腰弯着可以躺着,可以用手捂着摩挲
但玉米的腰弯着,连土地都随之倾斜
不能等。他必须,即便一步步挪
也要让玉米挺起来,站着与他说话

王长柱有一手驯马的好手艺
曾在科尔沁将马群伺弄得服服贴贴
但倾斜的玉米是很难驯服的
他要用一只手扶正,猫着腰,似蹲不蹲
另一只手抠几块土坷拉,踩进玉米的根部
就这么站起来,又蹲下,仿佛
一个孤独的人在角落里,坚守一份陡峭的沉默

这时候他直起了腰
有些不放心地查看了一下他的马群
他惊讶地发现,那迎风摆动的绿缨子
仍然微微倾斜着,只是
脸朝向村庄

第一句话就是不凡的开首。“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首先,把人物、地点、主物交代清楚,然后给了读者对王长柱的第一印象,勤劳、能干,最后也是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作了一个有效的预置,读完全诗,读者知道,诗中描写的是风压到玉米,王长柱扶正玉米的故事。大家便知道,为什么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了。读者们会为王长柱的辛酸,同时,联想第一句,感到更大的辛酸,王长柱的玉米是长势最好的,那么大营村其他人呢,风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过后,是否更加破败不堪。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于是,对于某个人的同情陡然上升为对一群人的疼痛,这就是农民。这首诗同样注重场景描写,把一个农民强忍病痛,奋力对抗自然灾害,拯救粮食收成的过程很好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张凡修的场景描写,往往是具有可复制性的,他写的场景不是某一两次的细节,而是年年月月日日在不断重复着的经历。短暂的痛苦,再痛也是可以度过的,最痛的痛苦,是看不见尽头的漫长的苦痛。关于这点,在这首诗中,是有暗示的。王长柱有腰疼病(注意,疼跟痛是不同的),可以想象,给玉米“撑腰”是常事,而且这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成因,一个农民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诗中给我们塑造了一个质朴、勤劳、能干、坚韧、沉默的英雄般的平实人物,印象是深刻的。还有,诗中还写到,“王长柱有一手驯马的好手艺/曾在科尔沁将马群伺弄得服服贴贴”,为什么要这样写呢?第一,说明驾驭玉米比驾驭马群要难;第二,则写出了王长柱曾在外地(科尔沁)打工(驯马),很明显,在外打工赚的钱要比守在土地上要多,而且驯马又比栽种玉米要容易,为什么王长柱还要回大营村呢?诗里作了一个隐晦的交代。“抠几块土坷拉,踩进玉米的根部”,讲的是玉米,讲的也是人。一棵玉米要怎样才能直起身体呢?只有把它的根部踩实。一个人也一样,一个人只有回到家乡,守住自己的根,才能直得起腰杆。这就是王长柱放弃在科尔沁驯马而选择回到大营村种玉米的原因。末尾,是这一潜在主题的延续与上升。绿缨子就是未成熟的玉米。末尾转入王长柱的视线,他看到什么,其实就是他想着什么。玉米朝向村庄,其实就是他的心朝向村庄。玉米成熟之后,很大一部分会拿出去卖钱的,会离开村庄,而在王长柱眼里,玉米也是思乡的,他是多么舍不得让它们离开村庄,但没有办法,生活所迫,他必须把它们卖出去。这是他精神层面更深的疼痛。

《骨头》

苞米的骨头被火焰吃着。偶尔
零星爆响,几颗遗漏的米粒开花了
母亲不忍心聆听挣扎的呼叫
一粒,一粒,把它们从骨头上剔下来
粒大些的,母亲随手一搓就掉了
唯独又瘪又小的,偏偏嵌在骨头的上梢儿
有的需要用指甲尖儿抠,有抠不下来的
母亲只好从扫帚上折一根细细的竹签
剜出来,捏在手里。这时候的母亲坐在灶前
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儿,看着簸箕里的苞米
一颗颗,就像从自己的骨头上走出来
又种在儿女们的身体里。
火光舔着她的脸,看灶膛里的骨头
烧成炭,又瞬息成灰

诗中的“骨头”其实就是玉米粒围裹的那根棒子。这首诗书写了一种诗化的心酸。说是“母亲不忍心聆听挣扎的呼叫”,于是把玉米粒一颗一颗地剔下来,似乎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诉说。其实,当读者理解了全诗的意思,会感到更深的痛。“母亲”之所以要认真、一丝不苟地把玉米粒剔下来,是因为煮玉米的柴火或煤球(在组诗的第一首可以有所了解)不够用了,不能等到把玉米煮熟吃掉剩下玉米棒子再拿去烧了,只能在烧玉米之前,把玉米剔下来,拿棒子去烧,才能把玉米烧熟。于是,出现了戏剧化的场景。燃烧的玉米“骨头”在煮着同根生的玉米粒。“母亲”,甚至说一家人,贫穷,但是对生活充满希望,一丝不苟地经营着他们的生活。诗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有些玉米粒太小,需要用扫帚上折下的竹签来剜,既交代了“母亲”选给自家吃的都是长势不好的玉米,好玉米都拿去卖价钱了,又交代了他们家的扫帚都是自己做的,因此不怕弄坏掉(如果是买的,他们会很珍惜,自己做的扫帚,坏掉可以再做过)。“母亲”“眼睛眯成一条缝”,“母亲”很老了,干农活看不清楚,他们家甚至连老花眼镜也买不起。

《母亲的棉花》

棉花的话,只说给母亲,一个人听
哑了一个夏天的青桃,母亲教它们开口
弯着腰,一句句打捞,晾在枝杈上

花朵一说话它就开放。一只只尝到甜头的舌头
拱着母亲的胸脯。仿佛一群撒娇的孩子
争着抢着与母亲亲昵

看着母亲在花丛中,一遍又一遍地挪动
我听见了,落进母亲手中的呢喃
是这个世界上最轻柔的

这首诗的诗眼主要有两个:“一个人听”,和“最轻柔的”。棉花的话只说给母亲一个人听,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最轻柔的。“母亲”老了,粗重的农活都干不了了,只能做些轻松一点的事情,比如收棉花。棉花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是白的,轻的。这里就着重点出了它的轻柔。适合“母亲”做。但是收棉花真的很简单吗?而年迈的“母亲”只有一个人在做,多么孤独,多么悲伤。“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并不能帮上忙,因为手里还有更重的活。而“我”并没有沉浸在悲伤之中,而是想起了小时候与“母亲”撒娇亲昵的场景。“我”已经长大,再也回不去那段美好的时光,只能幻想自己是“母亲”抱在胸前的棉花,那么温馨,那么甜蜜。那一刻的“我”是“世界上最轻柔的”。

2010年7月16日凌晨于广州棠东
发表于 2010-7-1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乡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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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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