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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致橡树》到《神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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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大畜
    我曾论述过个人化诗歌写作者的主体意识,认为主要有荒诞意识、孤独意识、反叛意识和创造意识,在论证诗人的反叛意识时,以舒婷的《神女峰》为论据,当时写道:“舒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化诗歌写作者,但她细敏的心灵在此瞬间觉醒了个人意识并使此诗具有个人化诗歌写作的色彩,表达了对传统文化中隐忍性格的反抗。”其实,舒婷并沒有觉醒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意识”,但“对传统文化中隐忍性格的反抗”倒是不假的。  
              爱人:是配偶还是情人?  
    1977年,舒婷写了《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它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几乎成了新时期女性爱情观的代言。然而,此诗风靡开来的同时,舒婷也不断收到女孩子的哭诉,她们诉说现实中沒有“橡树”的痛苦。为了安慰这些粉丝,舒婷在1981年又写了《神女峰》:“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此诗不免有劝说的意味,但是“年轻人却不予理会” ,事实上,不是年轻人不予理会,而是无法理会。“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诗人当初发出的是这样的爱情宣言,现在却“煽动”她们“像攀援的凌霄花”“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其实,读者只要结合《神女峰》的写作背景并仔细阅读一下诗作,就不难发现诗歌作品的致命伤或极端化。关于神女峰的传说,世上虽有多种版本,但有着一致的故事原型:神女爱上了某个人,但所爱之人不见了,然后出现了一个“爱”上神女的人,神女不管爱或不爱这个后来者,她都保持坚贞。故事的结果呢,“美丽的梦流下美丽的忧伤/人间天上,代代相传”,神女成了贞女,或者说贞女成了神女。然而,问题产生了,且不说在爱人的肩头痛哭,是否有违新时期女性的独立爱情观。即使有女性想在爱人的肩头痛哭,她还有是否已找到“爱人的肩头”的问题,即神女峰的故事是否契合这些女孩的问题。
    读者应该分几种情况来解读神女峰的故事。第一种情况是,神女的爱人不见了,神女爱着他,天天在悬崖上盼望着爱人回来。如果诗人就此认为神女这样站着,“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那么人人皆知,与爱人相聚会比言语不通地各处一方要好吧。如果有女孩向诗人诉说自己找不到爱人时,诗人却回答,女孩扑在爱人的肩上比较实际点,这就有些答非所问。这种情况也看不出任何背叛,因而是不成立的。第二种情况是,神女的爱人不见了,由于分别日久,神女厌弃了旧人而爱上了新人,可是神女担心邻人说长道短,不敢对新的爱人表达爱意,仍扮演贞女的角色,日日来到悬崖上守望旧的爱人。如果诗人就此认为,神女反正不爱旧人而爱上新人了,还有必要守着活寡吗,背叛传统道德吧,去与新爱人约会吧,那么,这确实是一种背叛。可是,若有女孩子说我旧爱人都还沒有,又如何在新的爱人肩头背叛旧的爱人呢。第二种情况也是不成立的了。
    第三种情况是,神女的爱人不见了,但神女仍爱着他,可是神女也会孤独、寂寞的,再加上有新人在一旁勾引,神女不免春心萌动了。假如诗人煽动的是这种背叛,神女的结果不是脚踏两只船,就是可能成为别人的情人或小三。这恰好回答了那些女孩的问题:既然真正的爱人(“木棉”)得不到,就退而求其次了,与其一个人度过漫漫的无聊年华,不如现实点,找个人共遣空虚,享受眼前的时光。第三种情况既符合故事本身又合乎诗人的写作意图,它是成立的,但这种道德沦丧的背叛,直到21世纪的当下才非常流行,并蔚为大观。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女孩们来说,她们刚刚接受《致橡树》的思想,注重精神的独立,追求男女平等的爱情,已经属于非常不容易了,此时又要她们接受《神女峰》的观念,注重现时的欢乐,依附于爱人(且不管“爱人”是将来的配偶、还是只是情人或大款等),又谈何容易呢?难怪诗人认为“年轻人却不予理会”了。
                                   爱情:集体神话赐予女孩的迷药
    《致橡树》与《神女峰》是姐妹篇,这里有个争论。有人认为,由《致橡树》的平等观念走向《神女峰》的依附心理,明显是诗人女性观的妥协与倒退;也有人认为,从《致橡树》的精神追求到《神女峰》的肉体归顺,是女性观的大胆突破与进步。我认为,舒婷沒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意识”,她的诗歌仍处于集体意识的圈子,在爱情的虚幻光环里,虽不时闪烁出亮光,但终究无法超越而出。
    根据人性的三维结构,人具有动物属性、社会属性、自性。就社会属性而言,人与人的相处使人们坚信,人是不能离开他人和社会的。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是一人建成的;三千越甲可吞吴,单枪匹马不可能打胜战;历史是群众创造的……无数的经验与教训告诉人们:集体的力量是巨大的。由此,集体意识根深蒂固于每个人的心灵,久而久之,集体成为神话,集体神话最终约制着人类的意识,并反作用于人类的实践行为,致使人类的行为表现出归附集体的特征。比如,不惜牺牲个体,以维护家庭的利益,维护团体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利益。集体神话像意识牢笼束缚着人们,但个人是否有突破集体神话的可能?相对于集体意识,是否存在着个人意识?总结已有的一些哲学观点,个人意识主要是荒诞意识、孤独意识、反抗意识及创造意识,这些略显病态的意识是集体神话下的人们体验不到的,因而显得有些奇怪、诡异。
    集体神话为人们的生活营造了美好的氛围,如爱情的浪漫,亲情的温馨,友情的温暖,人们似乎沒有必要突破集体神话,相反地应该赞颂集体神话,稳固集体神话。诗人数千年来创作的一首首爱情诗歌,其实是在为集体神话的大厦添砖加瓦。如舒婷的《致橡树》,表面上传达了女性的独立意识,女性不是男性的歌曲、日光、春雨,一句话:女性不是屈从于男性的、为男性服务的。可是,“我们”“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因为“伟大的爱情”,女性并沒有真正独立,对男性的爱使她成为爱情对象的一部分,而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很难说是独立的,“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从根本上暴露了女性独立的虚假性。的确,如果“橡树”不与“木棉”紧握、相触,“木棉”是否要独立地展览千年呢?善良的诗人在《神女峰》中突然收回花帕,“紧紧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她于心不忍,开始反思,并且准备“煽动新的背叛”——如果不可能真正独立,就放弃独立的姿态,光明正大地投入集体的怀抱,扑在爱人的肩头,感受现时的集体的温暖。由此可见,这种背叛只是对传统隐忍性格的反叛,使爱情的表现方式有些变化,但它进一步稳固了女性的集体意识,仍处于集体神话的圈子里,谈不上进步或落后。
    那么,独立是否可能呢?或者说,为什么爱情的主题不能表现出个人的独立?因为爱情是集体神话制造的集体幻像,爱情的存在前提就是对集体神话的依附,所以诗人在爱情中求独立就如同在牢狱里寻找自由。舒婷的《神女峰》反叛的是传统的爱情观,而不是爱情本身,它与个人化诗歌写作的反叛还存在着差距,离真正的个人意识、独立意识亦相差甚远。

  
附:
  
《致橡树》
  诗人/舒婷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的红硕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神女峰》
诗人/舒婷
  
在向你挥舞的各色花帕中
是谁的手突然收回
紧紧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当人们四散而去,谁
还站在船尾
衣群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
江涛
高一声
低一声
美丽的梦流下美丽的忧伤
人间天上,代代相传
但是,心
真能变成石头吗
为眺望远天的杳鹤
错过无数次春江月明
沿着江岸
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
正煽动新的背叛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
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1981年6月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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