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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无“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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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骗子无“罪”?(原创)

悟本堂拆了,张悟本人间蒸发了。这样一个被公认的骗子,国家机关为什么不法办他?任凭他来去自由人间蒸发?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吗?证据不足?一个没有行医执照也没有真正营养师证明的人被有关部门否定了其存在性,就已经肯定了诈骗行为,为什么满大街抓骗子,就不抓张悟本这个大骗子呢?

张悟本出书都知道的,都知道张悟本也出光盘吗?一张200元,按他火的程度、普及的范围,会卖多少张呢?通过对鄢良的答记者问,鄢良曾经为张悟本上过中医理论课,纠正他具体话题应该怎么讲,这就等于给一个经验不足的骗子重新进行了包装,让他的表现更具有说服力,诈骗行为更轻易地达到目的。“张悟本在社区的讲座很快就火了起来,鄢良的团队将张悟本在社区的讲座做成了光盘,标价200 元。”

张悟本亮出的营养师证书不被有关部门承认真实性,已经构成了伪造证件罪。
张悟本营养咨询每次2000元,而他的把病吃回去的理论和实践——“张悟本:咱们算一笔帐,两千元挂号费,我就这两千元挂号费,剩下都没有了,咱们比如说红斑狼疮的比例,红斑狼疮一百万好得了吗?世界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就吃饭给吃好了,花了多少钱,那么这几位那么都可以算,一天60多瓶药,多少钱一个月,他问题他老得吃,越吃越多,这是什么价钱,两千块钱解决了,贵吗?”
张悟本的食疗理论已经被权威界广泛否定,开出的食物治病的方子也直接存在虚假捏造疗效的行为。

张悟本说自己不是看病行医,却用行医治病的标准来肯定自己的收费行为和所谓的食物治疗的理论来哄骗咨询者和读者,明码标价的收费数额已经超过诈骗罪2000元的底限,能说他的行为没有构成诈骗罪吗?为什么在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立法机关对其进行监管,而任其人间蒸发呢?张悟本虽然一直不承认自己行医,他所在中医科学院科技合作中心的总经理鄢良的团队将张悟本在社区的讲座做成了光盘发行,标价200元,在光盘包装上标明“中医世家”、“必将掀起一场新的中医祛病保健革命”“全国营养改善行动专家组成员、中国健康教育促进委员会讲师、卫生部微量元素重点实验室顾问”等等对公众形成误导认知的头衔,其本身行为就是欺诈。

根据刑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2、是否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悟本坐堂咨询2000元/每人,他每天看20个人,每个月收入约75万元。讲课20万元/每次出场费。出版医学依据不足的营养书400万册,有人作过评估,400万册×定价35元/册×12%=1680万。保守估计,张悟本可提取版税千万元以上。卖光盘200元/每张、开办养生班、诊疗营等也在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价格,卖钙粉每罐280元,在 “中研健康之家”坐诊3年,每月领1万元工资,3年共计36万。他的实际收入到底是多少呢?是否已远远超过“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依据了呢?

几年前出现过一个“地瓜博士”林光常,声称不能喝牛奶,只要吃红薯就能保健康,他的书在全国卖了上百万册。张悟本现象完全就是对“地瓜博士”的克隆。而林光常在国外被定性欺诈罪判刑两年半,为什么在国内就大摇大摆招摇过市毫无后患呢?张悟本比林光常更令人切齿,诈骗手段更广泛,行为更恶劣,获罪条件更多,为什么张悟本也行若无事,仅仅悟本堂关闭,各界纷纷推卸了责任就完事了吗?公众受骗,在财物和健康上受到损失,难道仍是揭露完毕就此彻底完毕了吗?刑法究竟是面向谁的呢?对于这些诈骗犯,仅仅封杀声音,而不追究法律责任吗?

可是张悟本消失了,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无人过问他的去向。广电总局仅仅是封禁了张悟本的博客,任凭他带着诈骗得来的千万百姓财产逍遥自在去了。看来张悟本这类有后台的诈骗犯,出事了也不过是封口而已。不得不让人佩服此类人的“神通广大”甚至大到了无视法律的程度。

2010年6月8日4点53分诗歌报论坛/烈火的轻云
发表于 2010-6-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了,骗子存在,全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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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落网还是后台?轻云这个写得及时,用文字去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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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场要坚定,看事要清楚,表态要始终如一,因为从一开始就应该认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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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存在全在社会?
这话有问题,社会是给予了骗子可趁之机,但不想做骗子的永远不会成为骗子,只有一心一意要去做骗子的才会成为骗子,社会才会出现骗子!!

要是落网,我还用得着搬上法律条文来吗?
我写的不及时了,那个没文凭的已经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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