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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与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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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名氏
不是没有名字
而是死活不肯相告

无名氏
年龄不大不小
花容月貌分外妖娆

无名氏
并不催他快点
而是始终面带微笑

无名氏
貌似意犹未尽
而他却高潮已到——

无名氏
接过了百元大钞
立马就拿到灯下去照……
发表于 2010-3-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写没什么不好,我就觉得很自然呢。每一种表达手法自有其存在的理由,不管是下半身,还是垃圾派。
不过,我的想法是,你的角度是不是能拓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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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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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悄 于 2010-3-8 20:11 发表
学习了。


方区版主要学习。建议发其它版面。红颜的妹妹太多。 此建议,望能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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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声明

我绝对不喜欢下半身和垃圾派,我觉得诗歌是文学精华的语言,是完美的,不是糟粕。
就算是我的朋友管上、管党生,小月亮都是垃圾派的,我当面也抨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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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末湖 于 2010-3-8 12:53 发表
这样写没什么不好,我就觉得很自然呢。每一种表达手法自有其存在的理由,不管是下半身,还是垃圾派。
不过,我的想法是,你的角度是不是能拓宽一些?



这个说法赞同,总在这里纠结就没什么意思了,换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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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0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居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而删除我的帖子,写作应该是自由的;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写作还有意义吗?!……再者,一首诗歌的好坏,难道只是由你们来决定和掌控的吗?!……我是微笑着与你们说“88”的!……再见了,这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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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开始贴你的帖子的时候,我就暗示(为了不打击你的积极性)过你;你没听。
现在,我们的斑竹按照论坛的有关规定删除了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帖子,你还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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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我赞成你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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