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4196|回复: 13

对会员查实禁止发言三天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2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理由:不遵守论坛规定,扰乱交流秩序。

封ID附言:老乡您好!不管你在别的论坛当过什么职务,如何批贴,甚至多么牛气,但也不代表你能把你那一套行事风格带到诗歌报论坛来,诗歌报的版主们不需要您来教导。别的论坛的分量和行事风格不可能和诗歌报同日而语言。
诗歌报永远是诗歌报,有他自己的规矩方圆乃至尊严。
发表于 2009-8-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个查实啊,也不知为什么总有那么大的火气,与人交往,宽容最重要啊。赞成给他褪去一些暑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

以前提醒过,不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被禁了吧,上次禁了后,搜了所有诗歌报的版主博客,在上面发着几乎同样的话,还扬言必须二十四小时内给他解禁。呵呵,没想到还真没禁二十四小时,就解了。
从他的回复和主题,我不觉得哪个论坛可能给他职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在公告贴后面跟贴灌水,谢谢。相关斗嘴已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8-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诗歌报交流论坛管理条例摘要——

二、总则:
 发布不雅言论的,警告
 发布不端言论的,训诫
 发布不良言论的,限言
 发布不法言论的,禁言
 发布反动言论的,禁IP

解释:
警告(短信警告、公告警告)
训诫(公告训诫,非正式短期禁言)
限言(有限期禁言)
禁言(封ID)
禁IP(封杀IP或者IP段)

这些用马甲上来捣乱的,封也不为过。

论坛要养成习惯,封人分为两种。一是正式封杀,说明封杀原因,并且在站务版公告;二是暂时禁止发言,主要是制止事态升级,过后可解,这个无需公告;无误论哪种封人都要谁封的谁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7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海之大乃可纳百川,苍穹之远乃能聚众星,希望这里---诗歌报,真正是心灵的家园,智慧的摇篮.
我一直相信,现今人类的文明是先人自由灵魂放飞迸发的璀璨花朵,文化艺术、科技、生产建设无不是这样。
况且,网络时代的特点是什么?越封杀越火!
“封杀”这样的传统“武器”似乎也面临着淘汰,从“大墙”到“绿霸”,最后受到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鱼儿 于 2009-8-7 10:14 发表
附:诗歌报交流论坛管理条例摘要——

二、总则:
 发布不雅言论的,警告
 发布不端言论的,训诫
 发布不良言论的,限言
 发布不法言论的,禁言
 发布反动言论的,禁IP

解释:
警告(短信警告、公告 ...

不雅、不端、不良、不法、反动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定义啊,难道您说了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雅--有违社会主流道德认知的
不端--有违社会主流价值认知的
不良--有违社会主流行为规范的
不法--有违法律规范的
反动--有违执政党意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流都是对的吗?

目前社会处于一种改革的动态中,任何不合理的现行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人制和法制的论争正在水火不相容的进行着。社会主流许多内容都是落后和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其实一个论坛就是一个小社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下,制定规章制度 无可厚非。

但大原则是,在不损坏论坛形象和规定下,可以发挥最大的言论自由。但破坏论坛团结,调拨会员关系,造谣生事,诬蔑人格等等行为绝对是不允许的。

对于古人(例如孔夫子)和领袖们不该随意评价,这些也是有违道德和国家规定的。

诗歌报论坛主旨就是谈诗论诗,按胡适老先生的话说--多谈问题,少说主义。这是再合适不错的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赞成。

但千万不要把论坛管束过严,把论坛办成集中营一般,毕竟大家的身份和认知都不是一个层次面的。

只有在论坛的领导们努力下,让大家感觉在论坛像在一个温馨的家园里一般,多好!

有责改之,无责加勉,相互提携,团结友爱--这样的气氛多好。

希望论坛发展壮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1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阳 于 2009-8-11 21:10 发表
社会主流都是对的吗?

目前社会处于一种改革的动态中,任何不合理的现行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人制和法制的论争正在水火不相容的进行着。社会主流许多内容都是落后和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其实一个论坛就是一个 ...

果真如此,就把社会流消灭掉让你成为社会主流,这时候,以会有一个社会末流有同样的看法,然后再你们消灭掉。如此循环往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3 18: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