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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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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始祖,他的哲学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那就是
       何以为道?老子在开篇的第一章就对我们进行了说明。
       老子曰:
                  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一章》
       有学者根据司马光之说:世俗之谈道者,皆曰道体微妙,不可明言。老子以为不然,曰:道亦可言道耳!’”这段话选自《道德真经论》。他们据此认为是可以言说的、可感知的真实物。那么非常道又是什么意思呢?学者们又认为,老子所说的非常道就是指非常理自然之道,而这非常理自然之道又并不是老子所要阐述的。说到这里,就有很大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深究,既然老子所要说的是非常理自然之道,难道老子要给我们讲玄书?这怎么理解呢?如果老子之道是非常之道,那么老子之言,就是非常之言了。难道几前年前的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是把他所领悟到的哲理说给天听的?老子当然不会跟我们开这种玩笑。如果那样,那么我们所推崇了几前年的老子就不是大智若愚,而是大智大愚了。
     那么道可道,非常道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字。《韩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中的是指永久的,固定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道可道,非常道即是指可以言说的道,就不是永恒的、永久的道。如果这样理解,就会又衍生出一个问题,难道老子所要言说的是不可言说的道吗?
老子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二十五章》
     老子说,有物混沌而成,长于天地。它独立而有自己变化的章法,而且不停不止,可以认为是天地之母。老子又说:“吾不知其名”勉强用道这个字来代替,勉强以大这个名来称呼。大即逝,逝即远,远即反,这就相当于物极必反一样。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它这里这个“域”,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今天的宇宙来理解。“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先有自然而有道,有道而有天,有天而有地,有地而有人。
     在第二十五章,老子表明了它对道的认识和观点。“道”即是为那天地之混沌之物的勉强的一个替代。之所以要说是“强字之曰道”,就是因为该混沌之物不可言,所以“道”亦不可言之,其只是可感之物。
     不仅如此,老子在这里还给出了他对道的认识,那就是“道法自然”。宇宙之无穷,盈虚之有数,一切自然循环,自然衍生的规律就是道法自然。
作者:张映
电话:13527064865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蓝塘工业村肇庆祥昱鞋业(原国侨)采购
E-mail:zhangying290115063@126.com


[ 本帖最后由 荒夕 于 2008-10-13 20:17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1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写个系列吗?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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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学"道"了,,,,建议看看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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