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哲(见博客:http://blog.sina.com.cn/gengbaoshu)
我儿子现在运城市盐湖中学高三就读,手机在课桌内被窃。次日便自获重要线索,报案后10天左右,山西运城市北效北相派出所警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不予破案。警方如此不作为,何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事情的具体经过为:
我儿子于7月27日晚下课后发现,放在课桌内的手机被窃。次日便到移动通讯营业厅查询到通话记录,获得重要线索,并得知窃贼用被窃手机与别人的手机通话时间长达10分钟。我儿子事后用同学手机曾与这名受话人取得联系,得知该受话人姓吴,是万荣县荣河镇某中学学生,女性,但该受话人拒不告知是何人(有可能是窃贼本人)给她打的电话。
但我儿子与其它曾丢失过东西的同学均怀疑班内的一名同学,我儿子手机丢失后,只有他离校外出过。该生回校后,老师也找过这名嫌疑同学谈话,该同学态度强硬,拒不承认,并指出老师如不查清此事还他清白,他将不进教室上课。无奈之下,为了清洗这名同学的清白,也为找到手机查清真相,平息班内同学的多种猜测,我儿子于7月30日在校方老师陪同下,向当地辖区派出所报案,接警人为运城市北郊北相派出所警官杨伟。
报案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31日,我通过老师得知派出所主管此案的警官杨伟的手机,并给他通了电话,我意在让他在掌握线索的情况下尽快帮孩子找到手机,查清真相,不要冤枉别的孩子。杨在电话中回答:也可能查清楚,也可能查不清楚。
后来我从老师和孩子处了解到,派出所确实有所行动,他们曾从学校带走了那个有嫌疑的学生,但并没有查清真相。
我在事发的第二天,曾给持手机的窃贼发过一个短信,内容大概是让他早点归还手机,手机还了就不再追究了,免得连累别人和他的家人。没想到那窃贼于次日给我回了短信,原文是:随便,你要乖,只能怪你自己了。从口气上看是个孩子口气,他误以为给他发短信的是我儿子,所以还张狂地如此回复。
8月11日上午,我再次以家长的名义给杨警官打电话,询问破案有无进展,令人气愤的是,杨警官在电话中矢口否认见过报案材料,并说在等老师的电话。老师只是带孩子报案,他等老师什么电话呵?岂有此理!事后我多次拨打他的手机,他只接过一次,说自己在开会,推拖间急匆匆把电话挂了。下午,我再打电话时,对方不是挂了,就是不接。
当警察的就是这样为民执法办事的吗?还是因为案件不大得不到他们足够的重视?我们已经向他们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他们只要找到那个受话的吴姓女同学,就能知道是谁偷了手机,这么简单的案子,怎么压了十几天都没有进展?这样的效率是不是迎奥运保稳定所需要的?警方的某些不负责任的人员是不是在有意制造不稳定因素?这是什么世道,有理还没人作主了!
孩子的手机新买不到一个月,为的是他出门在外就读,有利于同家人联系,丢了本不是什么大事,但事关另一个孩子的清白,警方为何如此接案不办彻底,责任心何处去了?穿着警服,头顶国徽,对得起纳税人吗?百姓养他们有什么用?其间我还怕警方不出力,找朋友出面让尽快破案,还孩子一个清白,谁想正常渠道不行,拖关系还不行,牛什么呵,不就一个警察吗!别因为一个警察坏了所有警察的名誉,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别让人失望!
我将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并保留追究警方执法不做为的权利。
2008.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