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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第十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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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二章
饭馆里面的人并不多,从穿着来看,大部分是附近出卖劳力的民工,还有几个年龄偏大的老者,像我这么大的年轻人暂时还没有。民工为了赶时间,根本不用手掰馍,只用绞馍机简单地将饼绞成小方块;老年人们则慢条斯理地用手掐着,一边掐馍,一边很享受地喝着小酒,那神态安详、从容,此时,在他们心里似乎没有比吃牛羊肉泡膜更自在、更惬意的事情了。碗里的馍被细致地掐成黄豆大小的小粒,煮的时候还要用筛子将里面的馍花筛掉。吃泡馍是很讲究的事情,从掰馍的大小就可以看出来吃泡馍人的性格与审美情趣,炉头也会因人而异,煮出来的泡馍味道也会不一样,就是里面放肉的多少和肉的质量也会和掰馍的质量有关。煮泡馍的汤也是很有讲究的,一般情况下,炉头将汤的多少拿捏得恰到好处,吃完整碗的泡馍,只在碗底留一口汤。喜欢吃汤多泡馍的朋友,在煮前,要特别强调“汤要宽”,意思是在煮馍的时候汤要多一些。我对泡馍的吃法并不精通,偶尔也是听内行说的,至于汤多汤少全不在乎,炉头将馍煮成什么样子都不太计较,完全是个外行。
泡馍还没有端上来,我一边喝着已经变淡的茶水,一边无聊地左顾右盼。这时,我看见万户侯和一个年轻的女孩走了进来。女孩挽着万户侯的胳膊,样子很亲密。乍一见到这个女孩,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一阵狂跳,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由于穿着高跟鞋,看上去比万户侯还要稍稍高几分,圆圆的脸蛋,弯弯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红艳艳的小嘴,长长的披肩发。她不时扭头和万户侯说话。俗话说:二、八月乱穿衣。此时还不到穿裙子的时节,但女孩已经是一身夏天的装束,在这偏僻的小镇显得十分乍眼,仿佛夏天已经提前来临。饭店里所有男子的目光在一瞬间全部投射到女孩身上,人们用嫉妒的眼光敌意地看了看旁边的万户侯。万户侯已经意识到这一点,轻轻抽了抽胳膊,但女孩挽得更紧了。
我的心里不觉一堵,早晨吃下去的东西全部涌到嗓子眼。我真想赶快逃离这里。万户侯也看见了我,微微迟疑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走近我的身边。
“我说要请你吃饭,你偏要急着走。怎么,是不是在这里等着我请你?”万户侯的脸上带着讥笑,“放心,一顿饭我还是请得起的。”
那女孩好奇地看了看我。
“我就是不想遇见你,才找了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没想到你阴魂不散,又找到这里来了。”我反唇相讥,毫不示弱。
“怎么,你们认识?”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贾垂纶。我借调到乡政府上班以前,和他在一个学校,而且还在一个宿舍睡觉。你不知道,贾垂纶是我们乡有名的才子。”
“真的?”那女孩面露喜色,“我可一定要向贾老师好好学习学习。”
“别听万户侯胡说,我哪里是什么才子?”我脸一红,急忙申辩。
女孩嗔怪地看了万户侯一眼。
“我不骗你。”万户侯急忙说,“贾垂纶已经写了厚厚一本诗集,还有厚厚一摞散文、小说。什么时候我给你拿来,让你好好看看,看我是不是骗你。”
“那敢情好。在这里,我要先谢谢你啦!”
万户侯说话的口气十分自信,仿佛只要他张口,我就一定会将自己的作品双手奉送给他一样,并且让他到处宣扬。我想张嘴辩驳,但当时看见女孩充满期待的目光,咽回了要说的话,任凭万户侯在女孩面前胡乱吹嘘。
一个头戴白帽子、身穿白上衣的小男孩走到我们面前。这个小男孩看年龄也就十五六岁,张得浓眉大眼,一看就知道是个回民。万户侯很熟练地点了几个凉菜,要了一瓶白酒。我的泡馍也在这时端了上来,我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摆脱万户侯,就将泡馍端到旁边的桌子上。
“怎么,看不起我?”万户侯有些不满地说。
女孩也帮着劝我。
没有办法,我只好又和他们坐在一起。
“但我提前声明,我不会喝酒。要喝你们自己喝。”
万户侯掏出一盒“好猫”烟,丢给我一支,顿了一下,他凑近我的面前,压低声音说:“你真的不会喝酒?别骗我了,要不要我说出来。”
我的心里发慌,不知如何回答。
“好了,你们俩就别争了,这顿饭我请客。我要拜贾老师为师,跟他好好学习写作。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作文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每次拿起笔,脑袋像冰冻了一样,一点儿也不灵活。从来作文都是胡乱写几句半通不通的文字应付差事。我真羡慕那些能写出大部头作品的作家。现在,参加工作以后,以前学过的数理化知识这时全用不上。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重新拿起笔写文章。真后悔以前没有下功夫学习写作。”那女孩说得那么恳切,态度是那么真诚,如此流利的口才使我难以相信她是一个不会写作文的人。
万户侯轻轻地撇了撇嘴,不屑地说:“你说的是写作文,和贾垂纶不在一个档次。人家搞的是真正的文学创作,是真正的精神食粮。不是我们每天所写的应景之作的那一类政论文。”
女孩不满地辩驳说:“难道政论文不是作文?既然贾垂纶是一个才子,肯定什么文章都会写,政论文更是不在话下。”
万户侯说:“政论文是最简单的文体,完全按照条条框框套,上面文件怎么写你就照着怎么写,不需要自己的观点,真正是大猫吃浆子,小猫看样子。连我这个粗通文墨的人,在乡政府呆了一个多月,对政论文已经了然于胸,根本不需要学习。”
“谁能和你比?你多么聪明,麦杆里睡觉——细活人!”
女孩的嘲讽使万户侯语塞,他窘迫地耸耸肩膀,不知如何开口。这时服务员将酒菜摆在桌上。万户侯为了摆脱尴尬,端起了酒杯。
“来。为了今天的相逢,也为了闳杏找到一位好老师干杯。”
到这时,我才知道那女孩的名字叫闳杏。万户侯只将我介绍给了闳杏,却没有将闳杏介绍给我。我知道这决不是万户侯一时疏忽所致,万户侯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理由。
“我真的不会喝酒。”我急忙说。
“你抽烟不抽?”万户侯问。
“抽烟。”
“这不就对了嘛!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哪能不会喝酒。别装了,喝酒。”
我虽然以前和万户侯在一起吃过饭,但在他的面前从来没有喝过酒。这一点万户侯心里十分清楚。他今天抱着让我出乖露丑的心理频频劝我喝酒。闳杏也在一旁帮腔,虽然她没有什么恶意,但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得一次次将酒杯送到嘴边。万户侯在一旁监督,想耍赖都不成。我根本没有想到的是,闳杏也能喝酒。据我估计,她的酒量也在半斤左右。在酒桌上,显得十分豪爽,没有一点扭捏之态。三个人分了一瓶白酒。我的酒量最浅,走出饭馆的时候,我已经感到头重脚轻。他们的话语在我听来,有些虚无。虽然我已是嘴笨舌僵,但我还是客气地和他们分手。我觉得在他们面前并无失态之处。临行前,我仍然没有忘记带上我买的那本《朱丝蒂娜》……
第十三章
所幸的是我下午没有课。回到学校,刚刚打过上课铃,我在周金卿和侯萍面前报过到,告诉他们我已经回到学校,然后关上房门,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朦胧间,曾听见有人敲门。我没有在意,再说我当时手脚无力,所以没有起身开门。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午学生是怎么离开学校,我全然不知。房间里光线暗淡。虽然我的意识已经清醒,但头疼得厉害。
我带的是五年级语文、数学,兼班主任。在小学,语文老师基本上都兼的是班主任,当然,还是少队辅导员。我所带的这个班以前是全校有名的乱班,几个老师望而生畏,最后,在侯萍的建议下,周金卿将这个班交给了我。当时我也是一百个不愿意,但侯萍多次做我的思想工作,说带好一个乱班最能显现一个教师的能力,成绩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对于提高我的声望有很大帮助。最后,我还是看在侯萍的面子上将这个差班加乱班接了下来。刚接班,确实让我费了很大的劲。班上有几个捣蛋鬼,鬼点子特别多,专门和老师作对。我将那几个捣蛋鬼挨个叫到办公室进行谈话,虽然他们在我面前服服帖帖,可是到了班上照样我行我素,全不将我的苦口婆心放在心上。更可气的是他们经常联合起来捉弄女同学,时常有女同学眼泪汪汪向我告状。我觉得一味软弱只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于是我有意识将他们叫到办公室,向他们展示我威严的一面。他们的胡作非为有所收敛。但他们积习难改,过不了几天,又会好了伤疤忘了痛。当我再次将他们叫到办公室里,他们的脸上出现了惧色。尽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我觉得上级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禁令并不恰当,他们不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一些从教师干上去的教育部门的领导,我敢保证,没有一个没有体罚过学生。大多情况下,只要学生服从教师的命令,教师是不会体罚的。有些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养成了许多恶习,不体罚不足以让他们改正错误和恶习。古人所说“棍棒下出孝子”这句话不是全没有道理。但我觉得适当的体罚更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教育过程中,我尽量做到适可而止。偶尔我因为气愤,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下手有些重,事后又很后悔。记得有一次,我一巴掌下去将一个学生的鼻血打了出来,事后,我又是带学生到医院看病,又是到学生家里赔情道歉,还要接受学校领导的批评……
为了整顿班级秩序,有时我也在上课的时候偷偷溜出教室,在外面呆一小会儿,然后潜伏在窗子外面,躲在学生看不见的角落,向教室张望,一旦发现有某个学生趁我不在的时候乱窜座位说话,我会立刻冲进教室。尽管那学生看见我以后已经回到座位,但我还是老实不客气地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将他狠狠教训一番。我这么做自有我的目的。刚开始,我前脚跨出教室的门,后脚就会有几个学生离开自己的座位捣乱。经过几次“袭击”之后,捣蛋的学生屁股后面都张着眼睛。同时,我还在班上安插了几个“密探”,他们会在我不在教室的时候,将说话捣蛋学生的名字记下来送到我手里。我经过核实,将会“严惩不贷”。经过几个星期的整治,效果明显:只要我不在教室,教室里会鸦雀无声。这一招果然奏效,连校长周金卿也不得不私下对别人说我在班级管理方面确实有一套。
为了提高我在教师中的威望,以备不时之需。我在班上强调:未经我的许可,无论那个教师叫干事,即使是校长,都必须一概回绝。否则,干完事回到班里,非但得不到我的表扬,我还要训斥。任何教师想让我班的学生干活,首先必须给我打招呼,不然肯定会碰一鼻子灰的。
早在去年五月份,槐花开得十分灿烂,整个校园飘荡着一股甜腻腻、香喷喷的气息。当时我和杨梅影的关系还保持着一种纯洁、朦胧的童真之情。那时万户侯还没有来。杨梅影忽然对我说,她想吃槐花闷饭,还说每次槐花盛开,她母亲总会为她做槐花闷饭,而且一做就是一大盆,让人想起来会齿颊留香。我说这是一件易事。学校里有五六棵一抱粗的槐树,由于太高大了,钩子根本够不到槐花。虽然树上雪白的槐花一堆堆,一串串,但也只能给眼睛和鼻子过过生日。我对几个正在玩耍的男学生一招手。他们马上明白我的意思,纷纷爬上大槐树,一枝一枝的槐花从树上被丢下来……在我的记忆中,那是杨梅影笑得最开心的一次,以后她再没有这么开心的笑了。至今我想起来都觉得受用无穷,可惜次数太少,时间太短了。校长周金卿来了,树下的孩子作鸟兽散。周金卿将树上的孩子叫下来,狠狠地训斥了一顿,逼问他们是谁唆使他们上树的。他知道,这个唆使学生上树的人肯定是我,只要学生招供,他就会借题发挥,将我也训斥一顿。但是我的学生们一口咬定是他们自己想上树。周金卿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最后只得罚他们打扫学校门前大片的清洁区。我对于这几个学生的做法很赞赏,向全班同学一挥手,“胡啦”一下子,全班同学一起动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连侯萍也说我这一手做得太绝了。
还有更绝的。有一次,适逢区教育局来我校检查工作。一大清早,校长周金卿便督促各班学生打扫清洁区卫生,准备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上级检查。在前一天晚上,我由于赶写一篇小说,入睡时已是凌晨四点多了,所以那天早上起来得晚了,全然忘记了周金卿的安排。这下可惹恼了周金卿,他直接闯进我的办公室。我刚刚起来。时间是早晨七点五十分,往常刚刚开始早读。周金卿将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通,然后气鼓鼓地指挥我班的学生扫地。由于我曾经有交代,没有我的话,任何人也休想指挥我班学生。不管周金卿怎样指手划脚,但学生就是不肯动手。周金卿没有办法,只好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好言劝慰。最后,还是我一挥手,清洁区卫生很快就打扫干净了。这次教训对于周金卿来说太深刻了,别看他在别的教师面前张牙舞爪,恶语相向,但对我还是心存忌惮。
李淑云私下劝我:“别和校长对着干,人家毕竟是校长,整你的办法多的是,小心……”
我说:“别人怕他,我不怕。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调走。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但是我如果想调走,决不会便宜他,要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害怕周金卿将我调走。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去年,滨河乡中心小学校长孟光栅点名要我,但周金卿坚决不放。只要我想去,乡内任何一所小学的校长都会举双手欢迎我。这一点,周金卿心知肚明。
我觉得我在教学上下的功夫,别说全乡,就是全区能下到我这样功夫的人也不见得有几个。在上语文课时,我会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将所教的课文背诵一遍,这一点连学生也很佩服;数学更不在话下,每道例题、习题都了然于胸,根本不用打开书本,我会很流畅地将课讲下来。作文课上,除了讲解写作方法以外,我还亲自在黑板上写“下水文”,并告诉学生针对作文要求,我是如何构思,如何写作。我辅导过的作文,屡屡在各级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奖;学生不需要动脑子,只需将我的下水文抄一遍递过去也会获奖。我爱好写作,但从来没有因为写作耽误教学,相反,我认为写作对于教学还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表于 2008-5-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长篇小说吧
人物和情节描写的很逼真也很现实
只是有些连不上 如果放一个帖子里
看起来就方便了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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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雨竹 于 2008-5-22 14:31 发表
是长篇小说吧
人物和情节描写的很逼真也很现实
只是有些连不上 如果放一个帖子里
看起来就方便了
问好
谢谢雨竹,但我不会操作,希望朋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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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鬼爱人做过教师?对教育上的。。。怎么这么清楚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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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梦欣 于 2008-5-25 18:46 发表
水鬼爱人做过教师?对教育上的。。。怎么这么清楚啊!呵呵~~
我曾在教育界工作了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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