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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堤

新情诗之三(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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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情诗之三(2首)

浓缩一些该多么好
发表于 2003-9-1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情诗之三(2首)

读醉,我也醉了。
发表于 2003-9-1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情诗之三(2首)

自言之,本已言情,题又以“情诗”冠之,非有所名道。盖情中之事,不足宣道矣。此谓“犯冲”,诗中已情之,何以冠题情之?此谓一俗。
盖诗歌造镜不可过求述之,铺之,多则拖沓,逊则如流水,其为二俗。
以不合理之造境云合理之造境,虽添新奇之感触,奈良久后亦感突兀无所倚,此谓其三。
夫有道者以无法为有法,自然中可取万胜之功业。
 楼主| 发表于 2003-9-1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情诗之三(2首)

下面引用由赏善罚恶使2003/09/19 00:03am 发表的内容:
自言之,本已言情,题又以“情诗”冠之,非有所名道。盖情中之事,不足宣道矣。此谓“犯冲”,诗中已情之,何以冠题情之?此谓一俗。
盖诗歌造镜不可过求述之,铺之,多则拖沓,逊则如流水,其为二俗。
以不合理 ...
    谢赏者言。吾观之,言之有骨,亦肉,然细思,不为苟同,如次:
    其一:冠之情题,皆因前十余年,为北方某女孩作情诗数十,今作故曰新情诗。
    其二:诗者,路宽且繁方为常,叙者为其一。路通北京,各选行之,此常理也。
    其三:阅诗者志趣不一,此乃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焉,不奇。造境之说,奇俗之理,实无定论,皆因志趣水准存异。
    再谢赏者言,喜之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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