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834|回复: 4

[原创]给琴的信(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8-1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atermark]琴:
看到了你的留言,我很感动,可我终于收束了手指,琴,我的爱,我再也不能见你,应答你了。我将远离你,并永久消失。琴,你知道,当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时,我像离开自己那样难过。
我问过我自己,非得离开你么。你并没有要求过我什么,你对我,一直只有褒奖、理解和鼓励。而你的知性、善解、从容,就像一盏清灯,照亮了我晦暗的心海。琴,我承认,你是有生以来,最懂我的人。我也能肯定,穷尽我这一生,将再难找到,这么让我心动的女子。可琴,我必须离开你了。
只因我无法忍受,你所拥有的天空,对我来说,如此高不可攀,遥不可及,如此令我卑微。它将禁锢你,溶蚀你,让你无法脱离,成为它的一部分,并毫不留情地,将我排斥在外。琴,只因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空至而立,却一事无成,我被你远远地抛在后面,我不配拥有你,也无从拥有你,这是生活的简单逻辑。琴,你也想得到,如此失败的一个人,面对你时,那种巨大的自卑。
你说过,两个人相知相慕,不用指向婚姻,可琴,你知道么,这对我,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如果不能拥有你,那我们算什么呢?朋友么,我不能忍受这么远的距离。恋人么,明知没有结果,怎能自欺欺人,怎能说出,那些亲密的话语。琴,只要你在,与别的女子谈情,我便是有罪的。我也无法忍受,某一天,你给我发来婚礼的请帖。琴,若你是别人,我或许就可以在自己的婚姻之外,接受你,部分地拥有你。可琴,你不是别人,你是唯一的,排他的,我对你,只能用我的全部,我也不能忍受,只拥有你的一部分。
那么,就让这不该开的花,凋谢吧,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你嫁一个别人,我娶一个我配得上的妻,琴,你看,皆大欢喜。请相信,我终会忘记你,你也一样。
琴,我决定把徐志摩这首诗,作为信的结束,作为奠别的墓碑。我还要说一声谢谢,为你给我的光明,为你的微笑,及你赋予的那些幸福的感觉。
《偶然》
        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有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watermark]
发表于 2004-8-1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给琴的信(五)

终于又见到稻子了,就不敢再乱说了
借用徐志摩的偶吧
改一点
一场偶然,云淌过天
下过适时的几场雨
云还是飘过了
它无法停歇
它属于空
天空很实在
从来不曾改变
天空也很广
天空还是天空
发表于 2004-8-19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给琴的信(五)

道人,很久没看见你了,还好吗?
流畅的文笔,真诚的情感,纯朴的语言让人感动~~~
发表于 2004-8-1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给琴的信(五)

问候道人,这封好伤情,不禁让人黯然。也许爱在现实面前也只能无奈,因为不现实的爱是脆弱的。
李梦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8-1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5 10: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