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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556B2F]忽然开始迷恋温瑞安的小说,是因为那个据说性格与我有98%相似的女子--习玫红。我是好奇的女子,总是想要知道在别人眼里的自己是如何美好,抑或不堪。于是寻了小说来读,谁知捧上,便是欲罢而不能了。
这个骄傲而莽撞的女孩竟仿佛是依着我的性子而生,只是我不如她皎洁明丽,能够坦白的表达情绪。每每读到她的莽撞平添许多事端,每每读到她的迷糊令人发噱,即使剽悍如冷血、沉稳如追命、冷峻如无情,莫不为习大小姐伤神头痛,便忍不住掩唇而笑。这个女孩竟是可爱到了十分。
很喜欢《开谢花》中的习玫红,“化蝶楼”中的醋意横生、霸王花谷中的莽撞没有危机感、夜下独行大蚊里恐惧无助、迷路而无法找到霸王花山谷时的焦急和委屈、危机中仍不忘为心上人准备食物果腹的体贴,还有木屋中与冷血独处时她的心声。种种的种种仿似看着自己演绎着悲喜,恍惚便有了错觉,当真那是习玫红还是自己?
其实我是知的,倔强的脾气就似玫瑰的刺,尖锐而冷漠,比起习玫红的娇憨远远逊色何止十分,她的娇纵倔强本是无心,而我却是有意。太多的放不下便成了壁垒,遮天蔽日,久了便忘却墙外的风景,日丽风和、轻软旖旎。
时常为所失黯然,却不愿仔细品尝得到的快乐,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竟是自己给予,想来也觉啼笑皆非。人生一梦,匆匆便成匆匆,还有多少个花开的时间可以错过,望着满目的春花灿烂而徒生伤悲,我又怎及习玫红的娇憨天真。她有冷血就已足够,即使身在危险仍觉浪漫;而我,拥着怎样的深情入怀尚不满足,还觉得诸般不顺接踵而来何其不幸,无非是握着悲情的稻草不肯松手,为自己添一抹忧郁色彩增色罢了。
未到白头,已觉春深,所谓开谢便是历经一个轮回。蓦然回首,惆怅处无人吹萧,悲怆的也是过去,竟是可以灿烂的笑了。所谓重生,当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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